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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贸促会打造涉外商法服务新格局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姜业宏 钱颜 2017-05-09 09:09:04

“贸易摩擦根源于行业、企业之间,无数案例证明,充分发挥业界、工商界的作用对于纠纷的最终解决至关重要。没有企业的支持,贸易摩擦应对工作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超在日前召开的中国贸促会经贸摩擦应对和法律风险防范(商业行业)培训班的致辞中表示,中国贸促会代言工商,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和组织优势,如今,作为“一带一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不仅要帮助企业了解“走出去”的真实环境,更要建好“一带一路”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积极掌握争端解决的主动权,打造中国涉外商事法律服务新格局。 

中国贸促会经贸摩擦法律顾问委员会主任傅东辉说,随着国际经贸形势的深度调整,贸易自由化与贸易救济措施使用不平衡的问题日益突出,进一步提示我们应把经贸摩擦的应对工作前置化,完善预警系统,争取贸易利益。 

贸易摩擦多发 延伸层面广 

“2016年,中国企业平均每3天遭遇一起贸易摩擦,一时间,贸易救济调查成为外贸圈的流行词。”商务部相关负责人在培训中指出,自2009年以来,中国遭遇贸易摩擦压力有增无减,摩擦领域也不断扩大。如今,除了传统的钢铁、纺织等传统行业,新兴的电子信息等行业也纷纷“中枪”。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的研究显示,我国的贸易摩擦已经不再是过去针对某个产品小范围的摩擦,摩擦范围逐渐向产业与制度层面延伸,涉及到汇率制度、知识产权和服务等多个领域,制度层面与经济政策、国有企业性质等方面问题冲突不断。新时期的贸易摩擦呈现变数多、金额高、影响大的特点。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环境复杂多样,做好贸易摩擦应对工作更需要脚踏实地。刘超表示,“首先,我们要告诉企业和行业‘走出去’国家的真实环境如何,避免企业因‘盲人骑瞎马’而损耗大量精力。”据了解,目前,中国贸促会承担的“一带一路”沿线 64 个国别法律研究工作已接近尾声。 

积极应诉 突围复杂形势 

“只有应诉才能赢得尊重”。商务部上述负责人表示,摩擦本质上是一种交流方式,可以成为竞争转合作的契机。企业应尊重市场,避免无规则碰撞,真正实现利益共享、合作共赢。 

只有应诉才有胜诉的可能。如 果 直 接 放 弃 ,最 终 一 定 会 败诉。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企业对贸易摩擦的应诉率并不高,仍存在很多不愿承担应诉责任却想“沾光”的企业。 

上述负责人还强调了贸易摩擦应对工作的重要性。首先,贸易摩擦频发对一国的交通、购物、饮食、就业等各个方面都会产生影响;其次,我国的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贸易摩擦不可避免地随之增多,逃避不是办法;最后,作为经济发展的伴生物,贸易摩擦的出现并没有消除市场上的有效需求,妥善解决摩擦,会促使行业更加合理。“在贸易摩擦中胜出的关键是敢于和善于制造谈判筹码,形成利益制衡。” 

“中国工商界要在国际谈判中能发声、有筹码,就要在国内有组织、有依靠。”刘超表示,为此,中国贸促会正通过与各国工商组织开展法律合作谈判,促成与多国建立双边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为企业提供实在、高效、权威、专业的“走出去”指南,打造中国涉外商事法律服务新格局。 

练好内功 发出中国声音 

“十三五”规划提出“从外贸大国迈向贸易强国”的目标,要求我们进一步提升外贸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面对日渐增多的贸易摩擦,我们的应对工作应把握主动性和针对性。商务部上述负责人表示,政府应尊重市场规律,不能帮助“逆淘汰”;行业组织应提供信息服务,加强行业预测;企业要找好帮手,强化自身实力。 

“依照国际法规处理争端时,不应局限于法律规定的字面含义,还要重视不同国家的习惯、文化背景、经济发展水平等,将每个国家的法律与 WTO 规则进行衔接。”傅东辉提示企业。 

“打铁还需自身硬,实力决定自信与定力。”傅东辉说,要解决贸易摩擦,先要有充分利用国际经贸规则的本领,还要把握优化进出口结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途径。从长远来看,要引领国际规则,应充分提升贸易摩擦预警体系能力,提高中国的制度性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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