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贸易新闻网(中贸网)
主管: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 主办:中国贸易报社
分享微信微博APP

商务部:拟放开新能源汽车电池等领域外资股比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 2017-05-27 10:02:30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25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修订版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5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近期公布实施。他还透露,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拟放开汽车电子和新能源汽车电池、摩托车等领域外资股比限制。

有媒体报道,德国经济部长齐普里斯近日表示,中国没有做到真正的贸易自由。在某些行业如汽车业,德国企业必须要与中国企业合资才行,“这样的规定与自由贸易相悖”。孙继文在发布会上回应指出,吸收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多年来中国政府一直遵守入世开放承诺并在履行承诺的基础上不断对外资开放市场。根据中国现行的外商投资法律规定,绝大多数领域是完全对外资开放的,只在少数敏感领域对外商投资有股比限制,而上述要求也随着中国不断扩大开放逐步减少。2015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已经将“限于合资、合作”条目数从之前的43条减少到15条。

“实际上,德国汽车企业正是中国扩大对外开放的最大受益者之一。早在上世纪80年代,德国的知名汽车公司就来到中国投资设厂。他们亲历了中国的改革开放,见证了中国30多年来不断扩大对外开放、改善投资环境的发展历程,获得了丰厚的投资回报。”孙继文说。

他强调指出,中国鼓励外商投资包括汽车在内的高端制造业,并将继续放宽限制,有序扩大开放。今年4月下旬,经国务院同意,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了“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将“完善内外资投资管理制度,有序放开合资企业股比限制”。正在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也拟放开汽车电子和新能源汽车电池、摩托车等领域外资股比限制。

联合国贸发会议经济事务官员梁国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指出,当前应推出有力措施加大引进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外资项目的力度,以此推动外资流入增长,也有利于特定行业开放竞争,进而促进中国的经济转型升级。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静安西街2号楼 | 办公室:8610-84541822 | 编辑部:8610-84541822

公安机关备案号:11010502034811    京ICP备05001841号-3 中国贸易报©版权所有200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