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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贸促会:用好四个手段 强化涉外商法服务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柏伟立 2017-06-15 08:46:45

当前,我国作为第一大进出口贸易国、第二大世界经济体,正站在新的起点上向“贸易强国”迈进。但是全球经济复苏仍然乏力,贸易投资保护主义愈发突出,世界经济的复杂性进一步凸显。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国外法律、国际规则和惯例的把握水平。 

南京市贸促会近期在调研中了解到,出口企业对国际规则了解运用不到位的现象仍非常突出,加快推进南京市涉外商事法律服务的发展,可以说,是目前新形势下政府、企业对贸促会的一致要求。 

发展涉外商事法律服务,中央有部署,政府有期盼,企业有需求。江苏是经济大省、外贸大省,南京作为“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和长江经济带门户城市,区位优势明显。随着“一带一路”和“互联网+”等重大战略的实施,南京市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但是在国际经济已经处于深度融合的背景下,企业参与境外投资和国际化经营正面临着综合复杂的环境。南京市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如何防范市场风险、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这些方面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去研究。作为服务开放型经济的贸促部门,我们应当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涉外法律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快发展和完善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工作体系。 

对于本地出口企业,应当积极地了解、熟悉和运用南京市贸促会的专业品牌,在南京市涉外商事法律服务新发展的过程中,用足、用好贸促会以下四个服务手段: 

一是依托贸促会代言工商的职能,反映政策诉求。南京市贸促会现为 1700 多家外贸企业提供常年服务,包括组织企业境外参展、开展国际经贸仲裁调解、代理涉外专利商标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书和ATA单证册、提供涉外法律咨询等,是企业利益的代言者和维护者。南京市贸促会不定期地开展调研,了解企业在贸易政策实施过程中、国际化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将调研成果向各级政府、立法部门、执法部门反映,促进贸易便利化的程度,进而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和进行新的自贸区谈判提供依据。 

二是借助贸促会法律资源,强化自身涉外法律风险防范。贸促会多年来致力于帮助企业提高防范涉外商事法律风险和应对国际经贸纠纷的能力,长期为南京市企业开展各类商事法律培训,强化企业开展国际经贸活动的法治观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贸促会长期指导、帮助南京市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依法开展国际经贸合作,包括担任法律顾问、参与对外谈判、审核涉外合同等,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助推企业安全“走出去”。

三是利用贸促会系统平台,积极组织贸易预警和贸易摩擦应对。南京市贸促会 2016 年经批准成立南京经贸摩擦预警中心,与全国100 家贸促系统预警机构互联合作,结合贸促系统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的大数据分析,密切跟踪南京市重点出口产品主要目标市场的变化情况,帮助企业做好贸易预警工作。利用中国贸促会驻外代表处,以及国外商协会的联系渠道,快速获得国外信息,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主动地应对国外“双反”调查,表达中国企业的合理诉求。 

四是依靠贸促会涉外经贸纠纷解决机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南京市贸促会下设的南京调解中心自1993年成立以来,积极参与社会化大调解工作,至今已调解涉外经贸纠纷 300 余件,有效为中外企业当事人定纷止争。今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江苏分会又将在南京挂牌开业,南京市出口企业将获得更加全面、系统的涉外商事维权渠道。南京市贸促会将借此进一步丰富涉外纠纷解决手段,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为新常态下南京开放型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者系南京市贸促会法律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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