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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16)》发布

来源:中国贸易报-中国贸易新闻网 作者: 2017-09-21 14:11:09

本报讯(记者 范丽敏) 9月1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布了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第三次年度报告——《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16)》。《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251家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208545件,比上年增加71621件,增长52%;案件标的总额为4695亿元,同比增长14%。2016年,受理案件数和标的额均再创新高。

“相较于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总体数量与增长速度,知识产权仲裁案件的受案量与增长率不明显。”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表示。

以北京仲裁委员会为例,2014年受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43件,占全部案件数的2.11%;2015年受案数量为26件,占全部案件数的0.88%;2014年受案数量为47件,占全部案件的1.56%。

“知识产权纠纷受案量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社会对知识产权仲裁的了解不足、认识不够、参与意愿不高等问题。”王承杰说。

根据《报告》,综合性仲裁机构所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绝大多数为合同纠纷,少量涉及侵权纠纷,很少出现有效性纠纷,受案种类单一。

“影响我国知识产权仲裁发展的主要问题包括知识产权有效性纠纷的可仲裁性存在立法空白、仲裁临时措施的规定过于简单、仲裁诉讼化倾向导致纠纷解决速度降低等。”王承杰说。

事实上,由于可仲裁性通常会涉及一国的公共政策问题,各国根据对知识产权纠纷可仲裁性的开放程度存在差异。法国、德国、葡萄牙等国业界人士认为,在本国进行的仲裁中各类知识产权纠纷均可以提起仲裁。相反,中国、韩国、爱尔兰等国的多数业界人士则认为,在其本国开展的仲裁中,知识产权有效性纠纷的可仲裁性问题具有不确定性。

王承杰建议,合理扩大知识产权纠纷的仲裁受案范围,协助当事人加快知识产权仲裁程序进程,完善知识产权仲裁临时措施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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