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贸易新闻网(中贸网)
主管: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 主办:中国贸易报社
分享微信微博APP

欧盟各国外商投资制度审查适用范围扩大

投资欧盟勿忘知己知彼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璐 2019-07-17 10:11:45

3月,意大利黄金权力法案新增补充条款——“关于5G技术的宽带电子通讯网络的特殊权利”。5月下旬,法国颁布的《推动企业经济增长与转型法》草案(《PACTE法案》)加强了经济部的行政权力……除了《欧盟统一外资安全审查框架建议》外,欧盟各国近来对外商投资审查制度进行了更新。中企在投资欧盟国家过程中,也应了解相关制度,并做好相应准备。

“法国外商投资审查制度由来已久,其适用范围在不断扩大。”法国基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敏告诉记者,《PACTE法案》的主要立法目的是将经济发展的重心回归于市场主体,加强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竞争力,以及对战略行业的保护和支持。改革措施主要涉及公司法、劳动法,以及社保、税收、投资、进出口、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法律规定。

其中,《PACTE法案》第2章第4节“保护战略领域企业”内容引起广泛关注。据郭敏介绍,这一内容延续了去年《外商投资前置审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修订》对加强外商投资管制的规定,在增加受限制领域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主管部门,即国家经济部的行政权力,尤其是行政处罚权。这是在欧盟建立有关外商投资审查制度的大背景下,进一步完善法国的外商投资管制制度。

据悉,《PACTE法案》包含以下新举措:一是加强经济部作为主管部门的行政权力,如责令改正对未经事先审批的投资行为、未按照附条件批准中所附条件进行投资的行为进行分别处理,可以同时采取保全措施,以及在事关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和国防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可以不履行催告程序,直接做出决定。二是扩大处罚措施,修订后的行政处罚范围更广,除了“未经事先批准进行投资”“未按要求履行前置审批中附带的前提条件”外,增加了“通过欺诈手段取得前置审批”“未按要求部分或全部履行责令改正的行政决定”。三是加大经济部的知情权,投资者或相关目标企业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向其提供一切审批手续所必需的文件和信息。企业不得以商业秘密受到法律保护为由,拒绝向主管部门提供相关文件。四是规定政府对相关信息的公开义务,政府应当每年定期公布外商对法国投资有关的管制措施的统计数据,并就国家经济、产业和科研利益的保护和推动制定的发展方案的具体内容,以及有关外商投资前置审查的具体统计数据(数量、处罚情况等)向议会特别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

郭敏称:“法国外商投资管制制度的适用范围较为广泛,不仅涵盖欧盟各国,还涉及受到外国投资者控制、在法国登记设立的国内企业。目前,法国外商投资受限制领域中暂时没有规定与欧盟共同利益或欧盟战略规划有关的事项,可能有必要根据欧盟投资审查机制的要求进行调整。”

意大利凯明迪律师事务所顾问塞尔吉奥·斯卡努(Sergio Scanu)称,今年,意大利黄金权力法案新增的补充条款称为“关于5G技术的宽带电子通讯网络的特殊权利”。企业签署有关5G网络的设计、建设、维护和管理相关的商品或服务购买合同或协议,或对网络本身具有功能的高科技组件的收购,若“与欧盟以外的合作方”合作将受到通知义务的约束,并在“可能危及网络完整性和安全性的漏洞因素以及通过网络传输的数据”的情况下将行使黄金权力,即政府有权对意大利企业、机构与非欧盟成员国家履行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最终决定。

塞尔吉奥·斯卡努指出,意大利政府实施的主要措施包括:一是控制公司治理、目标公司的管理机构的组成,如被收购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必须由意大利政府指定;二是安全措施,批准一项安全应急计划以监测战略资产和业务,并由意大利政府批准任命一名首席安全官;三是检测措施,成立一个独立委员会,负责监察目标公司是否遵守意大利政府实施的措施;四是其他管理、组织和技术措施,旨在维护信息的保密性,遵守被收购公司的保密义务,以及保存目标公司的专有知识和研究活动。

据悉,法国、意大利等欧盟14个成员国拥有外资审查机制,其中多国正在对审查机制进行改革或构建新机制,中企也需注意各国外商投资审查制度的变化,及时做好规划。


责任编辑:葛岩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静安西街2号楼 | 办公室:8610-84541822 | 编辑部:8610-84541822

公安机关备案号:11010502034811    京ICP备05001841号-3 中国贸易报©版权所有200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