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贸易新闻网(中贸网)
主管: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 主办:中国贸易报社
分享微信微博APP

热评 | 凝聚共识 构建新型多边自由贸易体系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特约评论员 荣民 2019-08-13 09:47:23

近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部长级会议在北京圆满落幕。本次会议推动谈判取得了重要进展。在市场准入方面,超过三分之二的双边市场准入谈判已经结束,剩余谈判也在积极推进。在规则谈判方面,新完成金融服务、电信服务、专业服务三项内容,各方已就80%以上的协定文本达成一致,余下规则谈判也接近尾声。这意味着各方在原则性问题上达成了共识,为日后的谈判取得成功奠定了良好基础。

作为当前亚洲地区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也是我国参与的成员最多、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自贸区谈判,RCEP不仅对本地区经济发展十分重要,也向全球展示出一个更为开放和包容的市场。协定一旦达成,该地区的贸易和投资联系将会得到加强,为企业在该地区运营创造更多机会。去年,RCEP领导人会议确定2019年年内结束谈判的目标。中方表示愿与各成员一道,增强年内结束谈判的信心,在市场准入上展现出更大的灵活性,在规则谈判上尽量求同存异,意在通过先期成果引领后续谈判进程,齐心协力推动谈判在年内顺利结束,这是中国推进RCEP谈判的最为具体的贡献。其他成员也表示出对按照时间节点结束谈判目标的乐观情绪,毕竟RCEP对于促进亚太地区贸易发展,维护开放、包容和基于规则的贸易体制,创造有利于贸易投资发展的区域政策环境至关重要。

RCEP谈判在缩小和解决剩余分歧方面的任务仍十分艰巨。国际贸易谈判总是把容易解决的问题先谈妥,而剩下的都是“硬骨头”。RCEP谈判余下议题的难度不可低估,尤其是涉及敏感的农产品和高标准自贸区问题,印度一贯所持的强硬立场成为未来谈判进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印度担心RCEP协定最终达成后,由于进口关税降低导致大量进口会冲击其国内市场,担忧贸易逆差持续扩大。在谈判最后阶段,印度如何平衡取舍保护国内市场与扩大对外贸易仍存变数。RCEP在促进市场准入、申请原产地规则的共性、对于区域内的商界融入价值链、大数据、电子商务等领域的谈判仍然需要各方最大限度地“让渡”自身利益来求得平衡,毕竟这些议题在全球范围内仍属全新的谈判议题。此外,日韩在双边贸易方面产生的摩擦及其不断升级的态势,印度、澳大利亚和印尼等RCEP成员国今年举行大选等政治性因素等,也会对年内达成协议带来不确定性。

当前,全球经济与多边贸易体系面临着各种“国家利己主义”的冲击,贸易保护的负面影响正陆续表现出来。但是,从长远来看,全球经济与贸易一体化趋势不会以个别国家意志为转移而出现逆转。也没有一个经济体可以做到独自主导区域乃至全球贸易体系的变迁,合作性博弈理应成为贸易伙伴之间的优化选择。面对一个纳入了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两个大国、全球第二大和第三大经济体的亚太重要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各成员国都清醒地认识到尽早达成RCEP对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和贸易增长的重要价值。各方如果就市场准入、规则、合作三大领域共18个议题达成最终协议,形成包含保障成员国、维护合法公共政策目标的权利的条款,将标志着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距的RCEP成员国,可以在高水平自贸协定与有效执行以及基于贸易自由化带来的冲击效应之间找到最大公约数,为全球新型多边自由贸易协定的可复制与推广提供新的范例。

凝聚更多共识,推动在年内结束所有议题谈判,最终达成现代、全面、高质量、互惠的一揽子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在全球贸易史上书写构建新型多边自由贸易体系的新篇章,有利于维护经济全球化和自由贸易。作为覆盖世界近一半人口和近三分之一贸易量的RCEP将一个全新的大型经济网络连接到16个成员国家,从而形成地区新的价值链,实现各国互利共赢的初心。


责任编辑:葛岩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静安西街2号楼 | 办公室:8610-84541822 | 编辑部:8610-84541822

公安机关备案号:11010502034811    京ICP备05001841号-3 中国贸易报©版权所有200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