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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投资限制或将进一步加强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钱颜 2021-01-27 08:51:38

新冠肺炎疫情等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或将导致部分国家进一步加强对来自他国的投资限制。《中国竞争法2020年度回顾》报告预计,今年,各司法辖区将通过多种方式对去年各国出台的制度的适用范围和程序进行测试。

这些制度包括:美国《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于去年2月13日正式生效,令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有权审查“其他”投资,包括涉及某些关键技术、关键基础设施或个人数据,以及某些房地产交易的非控制性外商投资;德国外商直接投资审查制度新规于7月17日生效,德国政府可以审查可能对德国的公共安全和秩序造成“潜在损害”的交易,从而扩大了审查范围;2020年10月11日,新的欧盟外商直接投资法规生效,规定了成员国的最低审查标准,并建立了合作机制;英国2020年11月11日出台了新的《国家安全和投资立法》,预计涉及17个指定行业的交易将必须进行申报,目前政府正在就应涵盖哪些行业进行磋商。

“这些境外外商直接投资审查制度对中国海外投资审查政策趋严。”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韩亮表示,我国企业对关键行业的投资通常会在境外外商直接投资审查的范围之内,对国防领域和获取敏感信息的行业投资也通常会受到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最近在境外受到审查的行业还包括能源、水源、电信、金融和保险、运输和食品,以及人工智能、机器人、半导体、网络安全、航天、国防、能源存储、量子和核技术等新技术领域。

报告指出,除了外商直接投资审查进行重大改革外,欧盟委员会还提出了一项新法案(白皮书),以规范外资补贴的扭曲效应。白皮书可能于今年正式确立并生效,并将会对未来欧盟地区经济贸易和中国出海投资产生深远影响。白皮书规定了3种执法方案,以对在欧盟引起“扭曲”的外国补贴进行监管。该措施广泛适用于目前在欧盟开展业务的企业、拟在欧盟进行的投资以及公共领域的招投标。

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菁介绍了德国联邦反垄断机构对中车株机收购德国福斯罗机车案,以及该案件给中企带来的启示。福斯罗机车是欧洲一家重要的调车机车生产商。2020年9月2日,德国联邦反垄断机构发布了2019—2020年年度执法报告,重点介绍了其详细审查中国中车株洲电力机车公司收购德国福斯罗机车有限公司交易的过程。

中车株机未在欧洲市场开展业务,所以此项交易并不会导致重大的竞争对手之间的横向竞争问题。尽管如此,德国联邦反垄断机构对这项交易的审查还是历时近一年之久。在整个审查过程中,中车株机被要求提供了大量的信息,德国联邦反垄断机构也因此多次使用到“停钟制度”,对中车株机搜集所要求的信息的时间停止计算审查期限。

“德国联邦反垄断机构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的所有中国国企都视为同一集团下属的一部分。这种认定所带来的影响是:由于合并计算国资委下属全部企业的总营业额,触发反垄断申报门槛的可能性将增加;国资委下属关联实体众多,对这些关联实体信息需求的可能性将增加;国资委下属各关联实体在相关市场内竞争问题的波及面将更广。”黄菁表示,德国联邦反垄断机构考虑到国有企业的财力和资源,在其审查过程中可能会主张一些专门针对国企的竞争损害理论,例如国企实施低价策略的可能性。在本案的审查中,根据市场预测,德国联邦反垄断机构发现,福斯罗机车近年来的竞争力已经大大减弱,才消除了对低价策略的担忧。

报告指出,如果企业以积极合作态度应对反垄断执法调查,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并不断强化反垄断合规体系,可能会大大增加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可能性。鼓励企业设立专门的反垄断合规部门,或将反垄断合规纳入现有合规管理体系。同时,开展合规检查,监督、审核、评估经营者及员工经营活动和业务行为的合规性,及时制止并纠正不合规的经营行为。鼓励依法运用大数据等工具,加强对经营管理行为合规情况的监控和分析。


责任编辑:葛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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