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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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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企业呼吁 BIT谈判尽快达成

■ 本报记者 陈璐 实习记者 潘超星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陈璐

实习记者 潘超星

日前,中国美国商会发布的《2017年美国企业在华白皮书》(简称《白皮书》)中提到,中美两国政府应争取及时达成一个高标准的双边投资协定(BIT)。同时,在《白皮书》中具体说明,希望两国政府在BIT中列出简短的负面清单,只对真正敏感的安全领域作出明确界定以限制投资,并利用双边对话机制,为两国投资者创造为对方经济发展和就业作出更大贡献的机会。中国美国商会认为,2017年是中国推进改革、纠正中美投资部分失衡的关键一年。

多家中国企业在近日的会议中同样呼吁,中国企业在美投资快速增长,但仍受到美方在投资管理方面的限制,加速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对于中国企业走出去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另外,中美BIT将产生“1+1>2”的效果,将在建立更开放的全球投资贸易体系、减少投资贸易歧视和壁垒、抵制投资贸易保护主义等方面发挥不可或缺的示范作用,这对中美两国和全球经济发展都将产生重要推动力。

据悉,中美两国的双边投资协定开启谈判已久。自2008年以来,已经进行了23轮谈判,2013年7月中国已经同意以负面清单的前提开展谈判,目前双边投资协定的基本文本已经达成,在负面清单上已经交换了三次出价,并确认在第三次出价时取得了重大进展。

对于负面清单,我国在2015年时就开始先行先试。2015年4月国务院出台《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并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四个自贸试验区运行至今,效果显著,外商投资企业聚集作用十分明显,对于中美双边投资协定中方的负面清单出价也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实践。负面清单的本质内涵在于是否切实降低了投资贸易壁垒。为此,谈判也聚焦于双方投资壁垒降低幅度是否能真正满足彼此的期待等问题上。

对此,记者采访了前驻旧金山、纽约总领馆经济商务参赞、中国与全球化智库(CCG)副主任何伟文。他指出,中美需要达成双边投资协定,负面清单的共识不是唯一要解决的问题,美方对于中方在国企、公平竞争、劳工、环境等问题上都要求向美国看齐。而就中国的现状而言,这方面的改革仍然任重道远。此外,外资还要求进入阶段给予国民待遇,即引资国应就外资进入给予不低于内资的待遇,这也就意味着要对国企、民企、外企一视同仁,需要克服国内的保护主义。

何伟文还表示,在达成双边投资协定之后,还将涉及到中国国内投资法规的修改,将负面清单适用于一切投资领域。这也就意味着,对于法律制定,政府行政审批模式的改革都是一次较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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