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针对世贸组织关于其高科技产品关税的调查,欧盟近日予以了拒绝。调查所涉及的高科技产品包括卫星卫视接收机顶盒、平板电脑显示器以及数字扫描仪和打印机。
此前,美国曾要求世贸组织专家小组就欧盟针对自美国进口的高科技产品的关税问题予以审查。美方认为,根据1996年《信息技术协定》的规定,美国的上述产品进入欧盟应当享受零关税待遇。根据世贸组织规则,欧盟在美国首次申请启动专家小组程序时就已经行使了拒绝的权利。如果美国在将于9月23日举行的争端解决机构会议上再次提起启动专家小组程序的申请,专家小组将自动成立。
欧盟在声明中表示,该案中涉及的美国产品是新兴产品,与1996年缔结的《信息技术协定》中提及的高科技产品有着“本质的不同”。欧盟认为,对《信息技术协定》的修改需要通过该协定71个缔约方的协商决定,而并非通过世贸组织的诉讼程序认定。
美国指出,从全球范围看,该案涉及的诸如惠普、佳能等公司此类高科技产品的出口额高达700亿美元。日本和中国台湾对美国关于成立专家小组的申请表示支持,其他电子产品出口方(如中国、新加坡、泰国和菲律宾)也对该案表示了极大的兴趣。(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