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邢梦宇
北京市工商局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实施已有1月之久,但《意见》中提出的凡“盈利性”网店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规定却没有得到商家共鸣。与此同时,由它引起的网店主和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却在不断升级。
近日,6位网络经销商代表向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提交了举办暂停网店办执照听证会的申请。但这份被网店主们寄予厚望的“陈情表”却被并未被采纳。对此,朝阳分局给出的理由是,他们没有权力制定这些法规,因此也没有权力接受听证申请书,并建议网络经销商前往北京市政府或市人大等相关地方法规的制定机构递交申请。
寻找固定经营场所成拦路虎
管理部门颁布新规的初衷是希望网店经营者能够到工商局进行备案,通过这种方式进行监管,防止网络商业欺诈事件的发生。但是规定的出台就像是抛出了一个重型炸弹,引起了轩然大波。
“我已经知道工商局要求网店进行登记的消息了,但是有关登记流程却没有听说。”一位网名叫佛豆的网络经销商如是说。虽然管理部门已经高调提出进行监管,但大多数的网店主都像佛豆一样对于具体的登记方法无从得知。
然而就现有的新规来说,大多数的店主都表示要求过于苛刻,不能接受。许多店主都是钟情于开设网店的便捷性才选择通过网络来从事经营活动,这省去了开实体店要寻找经营场所的麻烦和费用。
新规若要求按照传统经营主体登记,找寻固定营业场所就成了摆在众网络店主面前的一座无法逾越的大山。“我现在离职在家,就想到了在淘宝网上注册开设一家销售奶粉的网店以增加收入,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办公场所。”佛豆这样谈起了自己开网店的初衷,同时也描述出了许多网店的经营环境,像她这样用自己的房产作为经营场所的还算是幸运的。
“我们绝大部分网商,要么是兼职,要么是在校大学生,要么是下岗想通过网络创业的职工,根本就无法提供固定的营业场所证明。大学生住在学生宿舍里,兼职网上开店的卖家不少是‘北漂族’,根本就没有自己的房产,自然无法提供固定的营业场所证明。这无疑是堵死了我们这些人办理营业执照的大门。”6位网店主在他们的“陈情表”中这样写到。
上缴税率未出台
“网店销售最吸引人的一点就在于它的价格优势,同样的商品如果放到柜台卖可能要贵出许多。”一位网络经销商这样说,他在网上开店售卖埃及银饰品的同时,还在北京西单经营一家实体店。
记者通过对这家店的走访发现,他所言非虚,在实体店中标价140元的商品如果通过网络订货售价仅为98元,“因为我们把实体店的税价、水电费、场地租赁费都加在价格里面了,但是网店就不会存在这种情况。”他这样解释。然而最让这位经销商担心的是,如果网店正式登记备案后就意味着要承担大量的登记后续费用,而新规并未对此作出说明。
此外,新规中还未明确提出的就是网店经营的纳税问题。“现在没有办法统一网店的缴税标准。”佛豆说。她也解释了自己做出推测的原因:“网店盈利水平参差不齐,白金级的网店经营者已经拥有了自己的销售渠道,盈利可能相对比较多,但是像我这种并不是全力经营网店的人来说很难有可观的经营收入,那么如何定税率就成了问题。”
在采访中也有网络经销商明确表示,如果规定要收取经营税那么他们就会通过增加商品价格的方式将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这么一来网店将丧失价格优势。
监管时机尚不成熟
对于工商部门给网店颁发营业执照是否就能够让消费者放心,买家们也表示怀疑,并道出了自己挑选卖家的参照依据,即“看执照不如看信誉”,颁发执照的实际效果恐怕并不如淘宝、拍拍等网络交易平台运行多年的、相对健全的信用评价制度和消费者权益保障计划明显。
据此,业内人士分析,新规如果强行实施会影响到我国刚刚起步的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以淘宝网为例,目前该网站有6200万注册用户,受到新规定冲击后保守估计至少还会有3000万家继续经营,单验证费用一项,缴费总额就将达到150亿元。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吕本富曾表示,这一新规定“管得太早,管得太紧”,他认为对网购的管理应该遵循“三不原则”:即网络零售占全社会零售的5%以下,政府不应管它;全中国网商人数在500万以下,政府不应管它;网商人均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政府不应管它。显然,在他看来,中国远没有达到需要对网购进行监管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