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司长孙波日前在有关新闻通气会上表示,国务院不久前批准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简称“三定”方案)。根据“三定”方案,国家质检总局将不再直接举办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但推进名牌发展战略仍是其主要职责。
据介绍,推进名牌发展战略旨在培育我国的知名品牌,从而增强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主要内容包括:制定推进名牌战略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培育自主品牌,进行名牌评价和表彰,鼓励和宣传名牌产品;对名牌产品进行保护,为名牌产品发展壮大创造良好的环境。
孙波表示,根据新的规定,名牌评价被认定为推进战略的一个环节,政府部门不直接参与,这将有利于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
国务院“三定方案”颁布后,质检总局立即着手改进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方案,落实国务院关于总局职能调整的要求,并对2008年的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采取了6条改进措施。
据介绍,这些改进措施主要包括:加强对名牌评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由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参与评价,总局对评价工作进行监督;充分发挥地方名推委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完善名牌评价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做到评价办法、程序、结果进一步公开、透明;组织专家进行评价;加强对过程和结果的监督,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和企业代表参加的监督组,对评价过程进行监督。这些措施将促进名牌评价工作更加公平、公开、公正,也必将促使更多的民族品牌实现提高和发展,切实发挥出名牌战略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有专家认为,质检总局对于名牌评选活动的职能调整,遵循了政府权力与市场和社会剥离的思路。新的“三定”方案开始实行之后,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应该转变为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不能与国家机关有瓜葛。对于该委员会的运作,应该进一步出台配套措施。
(汪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