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 莉
在现行国际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中国的比较成本优势已经无法从技术进步中分享利益,不能产生有效的国际竞争力。而面对跨国公司的驰名商标、专利联营、版权贸易战略的强大攻势,作为以产品制造为主的中国企业,在对外贸易中举步维艰。
创新已经成为中国追求国家自强的政治意志,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已经提升到振兴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如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成功,未来会表现出知识产权制度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巨大促进作用。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应当以市场为引导
北京集佳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小组邀请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张平教授解读了国务院于今年6月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她指出,知识产权制度的本质作用是鼓励垄断,以市场经济为中心,知识产权制度是诞生于市场经济,发展于市场经济,服务于市场经济。远离市场的创新与竞争活动,知识产权制度无法发挥作用。国家创新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应当以市场经济最活跃的领域为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应当以市场为引导。
自主知识产权不是法律层面上的概念,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权和版权多数都是在前人基础之上完成的,在一个产品或产业中的关键技术环节完全拥有自主技术是理想状态,即使那些已经形成垄断地位的大公司也很难在某一领域完全处于控制地位。
现代技术领域不可能由一家企业的知识产权完全覆盖。自主知识产权提倡的是要在现有技术基础上的进一步创新而不是重复劳动和制造。
知识产权成为跨国公司的经营战略尽管中国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下做了有关标准和知识产权的提案,但是实际上,发达国家一直在利用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技术性贸易壁垒。
标准制定中的知识产权政策成为占领市场的新的手段,各大公司竞争激烈,专利联营中的限制竞争问题严重。
知识产权制度的异化
在利益的驱动下,全球的知识产权制度出现了“异化”。高达41%的专利申请是防卫性的。在这种状况下,专利制度可能导致过分的寻租行为,增加后续发明的成本,阻止新思想与已有专利的结合。
专利授权标准降低,各国专利局都出现大量的“问题专利”。虽然有法律程序可以宣告“问题专利”无效,但是这个过程需要大量的时间、金钱和法律成本,弱小企业无力应付。即使有实力的大企业,“问题专利”也往往消耗其大量资源,使其放弃相关领域的研究开发,已经表现出阻碍创新和竞争的迹象。
中国市场上出现的品牌收购问题严重。张平认为,日化领域是国内品牌全线崩溃的典型。跨国公司委托加工中刻意淡化被收购企业的商标和商誉。
当知识产权异化为谋取市场话语权和支配权的手段时,就已经偏离了它激励创新的初衷。发展中国家,由于知识产权制度建立时间短,缺乏运行经验,资源和人才不足,上述问题带来的负面效果更为突出。
在封闭经济中建立的知识产权制度对国内创新活动有促进作用,在开放经济环境下,知识产权制度主要对吸引外资有明显作用。
借鉴新型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经验的有限性
张平指出,日本、韩国,当年都经历了中国目前遭遇到的知识产权危机,但并不意味着中国可以全面借用他们的经验。当时的国际社会没有WTO,没有TRIPs,没有中国如此巨大和开放的市场。中国不可能按照国家发展水平来选择知识产权政策设计,而必须接受统一的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的国际规则,在这样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有限的创新空间环境下,中国的发展面对严峻挑战。
中国也有不同于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当时的新机遇,这就是中国巨大的贸易市场,还有国际社会兴起的开放知识产权运动,以及自由软件、开源软件、开放专利、创作共享已经形成并将继续扩大的自由创新空间,这一资源是21世纪的科技奉献。
张平说,中国要实现创新型国家这一目标,任务依然艰巨,必须从国家层面上对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保护和管理做出战略性和前瞻性部署。
有创新能力不等于有知识产权,有自主知识产权不等于有市场竞争力,要让知识产权制度在国家发展中有效发挥作用,还需要提升对知识产权制度综合运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