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财政部公布《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对补贴审核兑付程序进行重大调整,在16省市取消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环节,改为销售网点代审、乡镇财政所兑付。
财政部指出,由于补贴产品种类、参与下乡的生产和流通企业、农民购买数量等在短时间内大幅增加,各环节工作协调难度增大,各地反映出现补贴兑付不及时、假冒家电下乡产品等问题。
《家电下乡操作细则》旨在简化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并对提高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完善售后服务以及加强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
简化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是对家电下乡操作办法的重大调整,主要分为三部分:
其一是在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进行简化补贴程序改革试点。解除生产企业发货登记与销售网点录入环节间的制约关系,取消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环节,改为销售网点代审、乡镇财政所兑付。试点时间为2009年5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试点成功后向全国推广。
其二是未改革地区,仍然由财政部门审核并兑付,将原来“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调整为“乡镇财政所审核并直接兑付”。
其三是不管是否进行简化补贴程序的改革,凡由于银行网络不健全、地广人稀等原因,实行“一卡通”、“一折通”方式兑付有困难的地区,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创新补贴程序,采取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再与财政部门清算的方式。采取上述简化措施后,在农民提出补贴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补贴资金必须兑付到位。
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工信部、发改委、质检总局等家电下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了《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细则》公布了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并规定家电下乡在各地区实施的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
《细则》指出,家电下乡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热水器(含储水式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九类,摩托车已经纳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
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如下:彩电3500元,冰箱(含冰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壁挂式空调2500元,落地式空调400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1500元,燃气热水器2500元,太阳能热水器4000元,电脑3500元,微波炉1000元,电磁炉600元。
《细则》还指出,享受补贴的每类家电下乡产品每户农民限购2台(件)。家电下乡在各地区实施的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
(商 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