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印度财政部保障措施局的消息称,该局于日前对热轧钢卷、钢板和钢条保障措施调查案做出初裁,建议对前述进口产品(印海关编码7208)征收25%的从价临时保障措施税(涉案产品被同时征收反倾销税的,则保障措施税的金额为25%从价税与反倾销税的差额)。
初裁认定的主要事实如下:该产品向印度出口突然急剧增加,2008年10月至12月均进口量从7月至9月的月均8万吨上升到15万吨,2009年1月至2月进一步增加到23万吨;进口产品大幅增加后,市场上该产品价格显著下降,价格在600美元/吨以下产品所占比例由2008年4月至9月的5.28%上升到2009年2月的61.71%;国内产业由此遭受的损害。
据印商工部统计,2008至2009财年上半年,印度自中国进口涉案产品4.6亿美元。(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