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红星:如何走出破“卷”之路

导读

  当下的中国经济,“内卷式”竞争是一个不能回避也无法回避的课题。

  “内卷式”竞争,本质是一种低质低效的竞争,是指经济主体为了维持市场地位或争夺有限市场,不断投入大量精力和资源,却没有带来整体收益增长的恶性竞争现象,往往会导致企业陷入“增收不增利”、市场下沉的困境。

  2024年下半年以来,全社会对“内卷式”竞争的关注度不断提高。2024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强化行业自律,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2025年7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进一步细化整治“内卷””。此外,各部委、行业协会持续表态,相关配套措施也陆续出台。

  从企业经营角度看,“内卷式”竞争主要表现为:一是低价竞争,在产品高度雷同的行业,企业依赖价格战获取市场份额,以超低价甚至低于成本价销售。二是同质化竞争,有的企业忽视对自身实力的考量,盲目跟风扩产,导致产业内重复建设严重,缺乏差异化竞争优势。三是宣传营销“逐底竞争”,市场竞争陷入只重宣传、不重品质的不良循环。四是自毁式竞争,竞争手段畸形,损人不利己。

  从地方政府角度看,“内卷式”竞争主要表现为:在招引企业、培育产业中违规实施税费、补贴等不公平的优惠政策,导致无序竞争;不顾地方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情况,盲目上马新兴产业,造成行业内大量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保护本地市场、扶持本地企业,设置或明或暗的市场壁垒,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在同一经济圈内协同不足,缺乏整体意识和大局观念,尤其是在资源共享、产业协同、设施共建、生态共治等方面的跨区域协调还不足。

  “反内卷”的本质

  不管是企业竞争“卷价格”,还是行业发展“卷产能”,再或是地方招商“卷政策”,结果都是多败俱伤。

  从宏观层面看,“内卷式”竞争使落后产能挤出先进产能,抑制社会创新活力,扭曲资源配置效率,导致市场淘汰机制失灵,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从中观层面看,各种无序竞争行为导致行业利润率大幅下降,破坏整个行业与体系生态。从微观层面看,低价的恶性竞争行为将导致企业压缩必要生产成本、降低商品和服务质量,甚至带来安全隐患,最终将会损害消费者利益。

  跳出企业层面,还必须清醒意识到,“反内卷”竞争的本质不在于抑制和调控市场的竞争,而是要通过制度重构和激励创新机制重塑市场发展,推动经济从低效率的无理性竞争和无序扩张转向理性可持续的高质量创新增长。

  而这也正是中国经济当下的一道必答题: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主动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这既是应对内外挑战的务实之举,又是塑造发展新优势的关键抉择。

  从国际看,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全球产业链重构加速,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警示我们必须夯实内部市场根基。从国内看,近年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仍有不少堵点难点没有解决,特别是长期存在的省域市场分割导致流通成本畸高,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战略性行业因地方准入壁垒陷入重复建设,产能利用率不足60%。从经济规律看,地方保护、市场分割,以及要素流动面临的制度性障碍等因素,依旧像顽疾一样困扰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成为市场分割最为突出的矛盾所在。

  基于此,在当前高质量发展已成全社会共识之时,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必须破立并举、纵深推进。要建立统一的市场基础制度、市场基础设施、政府行为尺度、市场监管执法以及要素资源市场。如此才能有效破除内部需求扩大时面临的重重阻碍,消除扰乱市场秩序的内卷式竞争。

  例如,建立全国统一的技术交易市场,制定技术产权交易信息披露标准,促进技术交易流通。实施创新人才个税递延优惠,对企业核心研发人员实行股权激励税收递延。建立科研人员流动补偿机制,对跨区域人才流动产生的培训费用给予适度财政补贴。构建创新基础设施共享平台,将重大科研设备使用效率纳入单位考核指标。

  点线面综合施策,变“价格战”为“价值战”

  对市场经营的主体企业来说, “内卷”问题的突出症结在于创新不足以及存量博弈,应引导企业转变竞争模式,在政策配套、企业培育、出海创新等方面综合发力,从争夺存量转向创造增量,走出破“卷”之路。

  一是探索中央主导型产业政策实施机制,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生态环境。

  确立中央主导型产业政策的核心地位,逐步减少地方主导型产业政策。探索建立国家产业政策统筹平台,例如跨部委的“国家产业政策协调委员会”等,整合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职能,制定全国统一的产业政策负面清单和技术路线图,实施“中央政策直通车”机制,对集成电路等战略产业直接由中央财政设立专项发展基金,避免地方重复建设。

  此外,还应改革政绩考核体系,将“产业同质化率”纳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标,建立跨区域产业转移利益分享机制,如对长三角等区域试点“GDP分计、税收分成”制度。

  二是分类施策,引导、培育一批更具竞争力的创新型优质企业。

  对成长初创期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要重点培育企业技术应用能力,通过政策帮扶和资金支撑,帮助企业度过初创期。对已具备一定创新能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要重点培育企业的国际标准制定能力、技术融合能力、特色生产能力,推动企业向更高发展层次攀升。对已成为创新龙头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要重点培育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数字技术能力、创新服务能力。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来说,发展重点是维持其行业标杆地位,引导其更大限度地发挥行业引领和技术辐射作用。

  三是支持企业有序出海,打造全球化创新网络,实现从“内卷红海”到“创新蓝海”的跨越。

  一方面要引导链主型龙头企业组织上下游配套企业,建立涵盖“研发—生产—服务”的产业链创新出海联合体;另一方面,通过税收等政策为产业链集群出海保驾护航,通过构建“协同化、绿色化、数字化”的税收支持体系,降低企业跨境运营成本,推动中国产业从“单点出海”向“全链共赢”升级。

  需要注意的是,出海不等于“出口”,企业不应将出海简单视为产品销售地域转移,继续沿用过去价格战路径开展国际竞争,而是要从战略高度实现能力的全球化,深度整合全球资源价值网络,由内而外重塑企业核心竞争力,变“价格战”为“价值战”。

  我们有理由期待,随着从中央到地方一系列政策举措的落实,更多企业向“上”发展、向“新”而行,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全面迈向国际化竞争,中国经济必将在调结构、优产能、拓发展、谋创新的生动实践中铿锵向前、赢得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