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特约评论员 秦夏 2019-08-27 08:55:29
8月15日,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了中国诉美国反补贴措施案执行之诉的上诉机构报告和专家组报告,裁决美方涉案的11起反补贴措施违反WTO相关规则。WTO生效裁决再次表明,美方涉案的反补贴措施已经多次被WTO裁决违反世贸规则,美方滥用贸易救济措施,严重损害了国际贸易环境的公平公正性和多边贸易体制的稳定性。对此,美国政府批评WTO上诉机构的裁决,认为“存在实质性和系统性问题”,因而拒绝承认该报告的有效性并再次表示,如果WTO不进行重大改革,将永远无法使中国承担责任。
美国这种无视多边贸易规则,肆意滥用并“甩锅”他国的行为对于WTO成员来讲早已不是新鲜事了。尤其是美国近年来采取各种方法阻碍WTO上诉机构法官的补选,结构性地阻碍上诉机构发挥本应有的裁决,违反WTO规则对贸易行为发挥职能。毁坏WTO这一全球贸易体系的权威,表明特朗普政府早就视WTO为“心头之恨”。
从GATT到WTO,它们所代表的多边贸易体制和规则体系实际上是美国在二战后倡导建立的,这种以规则为基础、以法律主义的价值导向为前提的多边贸易体制对于全球经济贸易的稳定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意外的是,曾经美国强力推行的WTO争端解决机制,随着全球各国贸易经济的发展和多边贸易体系运行的成熟化,反倒被美国认为是约束其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行为的“枷锁”。
美国自恃经贸实力的强大,习惯于采取单边、任意的贸易制裁行为针对WTO的其他成员,因此,美国一直是WTO中被诉最多的国家,也是被裁定败诉后执行终裁最不情愿和纪录最差的成员。当美国政府发现自己当年创设的多边贸易规则体系成为约束自己的“枷锁”之后,一方面屡屡放言要“退出”WTO,另一方面采取种种方式阻挠、破坏WTO上诉机构的运行,以阻碍多边贸易规则体制运行监督职责的充分发挥,企图用正反两手来拖垮WTO的实际运行成效。
美国在诋毁、质疑乃至做出“抛弃”WTO姿态的同时,不忘“甩锅”中国,认为WTO体系因为中国2001年的加入而受到“破坏”,一方面是中国没有履行入世承诺,另一方面是WTO原有规则体系不能应对中国的经济模式、产业政策和国有企业政策而导致全球国际贸易竞争扭曲,因此,美国提出寻求通过双边谈判或单边制裁来迫使中国改变其所谓的“重商主义”政策,而后再对WTO规则体系按照美国的价值偏好和利益诉求进行重构。美国的这一“如意算盘”,是借多边贸易规则体制改革之名,行单边主义之实。
事实胜于雄辩,中国加入WTO议定书所规定的各项内容应当说是WTO所有新加入成员中最全面和最严格的。中国入世之后,在被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案件中,中国都是严格按照WTO规则体系的要求,或与贸易伙伴达成和解,或者认真履行裁决规定的义务,改变相关管理措施并主动调整相关制度,中国在WTO中“模范生”的角色是得到绝大多数WTO成员认可的。
在WTO改革已经提到议事日程上后,中国不断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主张在肯定WTO为核心的多边贸易规则体制总体是合理、公平且有效基础上,针对WTO存在的制度缺陷、规则漏洞进行完善与改革,从而使其更加有效和公平地维护全球贸易秩序的稳定与发展。为此中方提交了立场文件,也就完善补贴机制通报、发展中国家地位与责任承担等各方关注的重点问题提出改革方案,以积极参与WTO改革讨论并系统阐述自己主张的方式,实实在在地促进WTO改革的推进。
WTO改革是全球治理进程的必然和归属于全体成员的公共产品,绝不是任何一方谋取私利的工具。任何借WTO改革之名,制约中国发展的“歪盘算”必然“竹篮打水一场空”。WTO改革必须坚持反对保护主义、单边主义的方向,必须有助于推进世界范围的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进程,必须坚持非歧视的原则,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任何成员对现行规则制度的破坏和拒绝遵守,逃避自身条约义务履行的劣迹,任何借助WTO改革而另起炉灶,意在对WTO现行规则体系进行“颠覆式”改革的建议,都是损人利己的“私货”,必然会如过街老鼠般被WTO绝大多数成员群起而反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