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王曼 2020-08-13 10:31:54
日前,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若干政策》强调,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力量。《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印发以来,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快速发展,有力支撑了国家信息化建设,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优化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环境,深化产业国际合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若干政策》从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国际合作等八个方面制定了具体的支持政策。
“政策的出台体现了国家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加大研发力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而且这次政策的支持力度前所未有,例如提出拥有28纳米及其以下先进制程工艺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经认定后将免征十年所得税。”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国家的支持下,目前拥有28纳米技术的企业,十年后有望生产出14纳米甚至更先进的制程工艺,取得更多自主研发技术突破。同时,在当前美国对我国进行技术封锁的情况下,国家出台支持政策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确保国家战略安全。
“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对促进我国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的发展作用重大。”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一方面可以促使相关企业补上技术短板,今后不再受制于人,不用过度依靠进口满足需求。另一方面,在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下,相关企业可以吸纳和培养大量专业人才,在高端芯片等领域实现技术突围,掌握集成电路生产关键技术。
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是集成电路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支撑,为此,《若干政策》提出了一系列财税优惠、投融资支持,除了免征所得税外,还鼓励地方政府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支持集成电路企业、软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供应链金融、科技及知识产权保险等手段获得商业贷款。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等。宋清辉说,资金支持有助于集成电路企业专注于研发创新、缩短技术突破所需要的时间,坚定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长期发展的信心。
“集成电路产业具有投资规模大、风险高且回报周期长的特点,若单靠企业自我积累、自己投资,资金量远远不够,企业很难成长起来。”白明认为,国家提供财税、投融资支持,可以使得企业获得长期资金支持,这有利于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进而培育出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
“我国集成电路产业与发达国家相比,技术上还存在相当差距。”白明表示,目前我国高端集成电路主要依赖进口,全球顶尖的光刻机(制造芯片的机器设备)几乎都来自荷兰,“我们面临关键技术被别人卡脖子的问题。因此,一方面需要自主研发,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国际合作。”
在国际合作方面,《若干政策》提出,深化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全球合作,积极为国际企业在华投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国内行业协会与国际行业组织的沟通交流,支持国内企业在境内外与国际企业开展合作,深度参与国际市场分工协作和国际标准制定;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走出去”。便利国内企业在境外共建研发中心,更好地利用国际创新资源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有关部门要提高服务水平,为企业开展投资等合作营造良好环境。
“加强与国际合作,对推动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在宋清辉看来,当前我国这两大产业还很弱小,相较而言企业规模都不大,靠单打独斗成不了大气候,国内企业必须加强外部合作,形成整体优势,提升产业竞争力。事实上,合作本身就是一种创新。未来,合作与创新是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相互支撑必不可少。
“国际上的企业也希望分享中国经济、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带来的成果,我国企业在加强自主研发和深化国际合作的过程中,努力赶上国际先进水平,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同时越发展获得国际资源的条件越好,则国际企业越愿意与我们合作。”白明说。
《若干政策》在最后的附则中特别提出,凡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和软件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均可享受本政策。《若干政策》积极为国际企业在华投资兴业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