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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奖内定属不正当竞争 上海学而思被罚35万元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钱颜 2021-09-15 07:45:49

学而思因在活动抽奖程序的源代码中设置条件,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被杨浦区市场监管局日前处以罚款35万元。据悉,学而思为促进老学员续报下一季课程,推出了“活动抽奖”的营销方式。然而,所谓的“随机抽奖”实际上已经被程序“内定”,普通消费者基本不可能中奖。

上海学而思教育培训有限公司于今年4月6日,在“上海学而思”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全面成长新学年,领2021暑秋续报成长奖学金”活动,以参加在线大转盘抽奖的有奖销售方式促进老学员续报下一季课程,共计投放了价值人民币12万元的优惠券。学而思在活动抽奖程序的源代码中设置条件,导致活动的中奖奖项不随机、中奖概率不随机,与对外公布的抽奖活动规则及信息不一致,欺骗消费者,使其对中奖奖项、中奖概率产生了错误的认知。

对此,市场监管部门认为,上海学而思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的规定。据此,杨浦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聚盈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勇向《中国贸易报》记者介绍说,根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规定,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不得利用虚假商业信息、虚构交易或者评价等方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同时,经营者在有奖销售前,应当明确公布奖项种类、参与条件、参与方式、开奖时间、开奖方式、奖金金额或者奖品价格、奖品品名、奖品种类、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兑奖时间、兑奖条件、兑奖方式、奖品交付方式、弃奖条件、主办方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得变更,不得附加条件,不得影响兑奖,但有利于消费者的除外。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文华表示,国家相关部门一直很重视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治理,《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都有相关内容,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又从技术层面与法律层面给执法与司法、守法提供了较为明晰的依据。

“除了遭受行政处罚外,如果抽奖内定事件扩大化,还可以给其他经营者和市场经营秩序造成不良影响,面临着民事和刑事责任承担。”聚盈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勇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造成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院长王健认为,随着互联网和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基于网络产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逐步增多,并有着愈演愈烈之势。就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而言,有的实际上是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中的表现。还有一种是具有鲜明的互联网技术特性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仿冒混淆行为、虚假宣传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诋毁行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都需要警惕其通过互联网平台表现出来。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学而思已不是首次被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2017年7月,上海学而思因发布广告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被罚25万元;同一时期,上海学而思因发布虚假广告被罚8968元。


责任编辑:葛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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