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贸易新闻网(中贸网)
主管: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 主办:中国贸易报社
分享微信微博APP

海南自贸港与新加坡经贸合作潜力大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张飞 2021-10-12 09:55:26

以服务贸易为重点加快推进高水平开放,是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经济转型升级、释放14亿人巨大内需潜力的重要动力。从现实情况看,海南自由贸易港与新加坡在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经贸合作方面潜力巨大,对形成区域服务市场将产生重要影响。

2008年,我国与新加坡签定自由贸易协定,这是我国与亚洲国家签定的第一个自贸协定。10多年来,双边经贸关系快速发展,中新苏州工业园、中新天津生态城、中新陆海新通道是中新政府间合作项目的典范。有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我国企业在中新自贸协定项下累计享惠进口565亿元,获税款减让114亿元;在中国—东盟自贸区项下从新加坡累计享惠进口3984.1亿元,获税款减让266.7亿元。2019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升级<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正式生效,其中对包括服务贸易在内的六个领域实现了升级。未来几年,在RCEP即将全面实施的背景下,中新两国经贸合作将进一步加强。

新加坡已成为我国第六大服务贸易伙伴。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进入快速发展期,服务贸易规模迅速扩大,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呈现上升的趋势,据统计,2010年至2019年,我国服务贸易额由3717.4亿美元增长至7850亿美元,占外贸总额的比重由11.1%提升至14.6%,提高了3.5个百分点。新加坡作为全球重要的贸易中心、航运中心和金融中心,是全球第十大服务贸易国,其在生物医药、精密工程、电子、金融、航运、服务等行业具有全球竞争力。2019年前三季度,中新双边服务贸易额达到149亿美元,新加坡保持中国第六大服务贸易伙伴和第三大服务出口目的地的地位,也是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最大的服务贸易伙伴。

海南自贸港与新加坡服务贸易合作空间较大。与传统自由贸易港以货物贸易为主不同,海南自由贸易港要以服务贸易为重点。2018年以来,随着营商环境的不断改善,海南服务贸易市场主体实现较快增长。据统计,2018年至2020年,海南省注册服务贸易市场主体增加了2.1倍;注册主体增加带来贸易量持续较高增长,除2020年受疫情影响增速下降外,2018年、2019年分别增长16.8%和20.3%,2021年上半年增长81.2%。其中,7个新兴服务贸易板块均实现增长,新兴服务贸易额占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达到56.95%。2020年,海南省服务贸易额达到185.03亿元,占全省对外贸易总额的19.83%,与新加坡、美国、爱尔兰、英国的服务贸易额占贸易总额的比重达到71.22%。海南与新加坡同处于泛南海经济合作圈,两大自由贸易港开展服务贸易合作的空间较大。

未来几年,建议海南自贸港借鉴新加坡经验,加强服务贸易合作,并通过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吸引新加坡的优质资源投资落户海南。

一是推进海南自贸港与新加坡服务贸易合作。未来几年,海南自由贸易港可以充分利用现有合作机制,积极与新加坡在教育、医疗、旅游等服务业领域开展自由贸易试点。建立与新加坡接轨的服务业管理标准体系,在医疗、健康、教育、金融、旅游等领域全面引入新加坡管理标准;制定“单向标准认可清单”,在明确底线标准的前提下,允许新加坡服务业企业、具备相关职业资格的人员,在海南备案审核后直接开展相关经营与业务活动。率先实现与新加坡航运合作的重要突破,积极吸引新加坡海事仲裁、海事金融、航运科技等方面在海南设立分支机构;以洋浦港为重点,积极同新加坡联合打造海洋船舶制造和维修产业链;积极争取与新加坡海关达成检验、检疫相互认可协议,在通关数据互联互通上实现一次检验、多地放行,最大程度降低通关成本。推进与新加坡服务贸易项下人员自由便利流动,加快同新加坡制定职业资格互认清单,最大限度减少因标准差异而产生的人员流动成本;探索对新加坡华人率先适用“双重国籍”制度。

二是加强海南自贸港与新加坡产业园区合作。一方面,加快海南自贸港与新加坡自由贸易园区合作,加快形成双方产业园区合作的制度性安排,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与新加坡自由贸易园区签订涵盖货物、服务、投资、海洋、电子商务、竞争政策等在内的高水平自由贸易安排。另一方面,探索建立中新(海南)自由贸易港示范产业园。与目前中新已建立的三个政府间合作项目相比,海南拥有更为突出的区位与政策优势,也更有条件推动建设中新(海南)自由贸易港示范产业园。建议在RCEP框架下由中新两国政府参照中新(苏州)工业园、中新(天津)生态城以及中新(重庆)陆海新通道的做法,在国家层面探索建立中新(海南)自由贸易港示范产业园合作协议,重点在生物医药、航运服务、邮轮旅游等产业,以及环境保护领域开展合作,吸引新加坡的资金、管理、技术等。

三是探索开展“海南+新加坡+第三方市场”合作。加快形成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的机制性安排,支持海南同新加坡共同制定“第三方市场合作框架协议”,对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原则、程序、标准、合作机制、利益分配等做出明确安排。联合打造第三方合作数字平台,建立第三方重点国别信息库和企业信息库,定期发布第三方市场合作需求清单,促进第三方市场合作供给与需求的有效对接。积极发展面向东南亚的总部经济,鼓励国内数字经济、制造、金融、能源等领域大型企业在海南设立面向东南亚的区域性总部,根据不同地区的优势及发展需求,灵活采用如实施特定产业项下的自由贸易、签署自贸投资协定等多种方式推进第三方市场合作。

【作者系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葛岩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静安西街2号楼 | 办公室:8610-84541822 | 编辑部:8610-84541822

公安机关备案号:11010502034811    京ICP备05001841号-3 中国贸易报©版权所有200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