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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7版            展业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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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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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会展“分类标准”先行

来源:中国贸易报  

    加入WTO以后,随着中国会展经济和农产品贸易的加速发展,农业会展经济也日益活跃,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农业博览会、交易会不断涌现。然而,由于缺乏总体管理和引导,农业会展质量参差不齐,重复办展、资源浪费与专业化、规模化展会匮乏现象并存,严重制约了其健康发展和功能的实现。

    在此背景下,中国贸促会农业行业分会于2007年底着手筹划在农业会展领域率先开展分

    类认定工作,组织成立了中国农业会展分类认定工作委员会和专家组,制定了农业会展分类标准和认定办法。2009年初,该项工作正式启动,先后发布了《中国农业会展分类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中国农业会展分类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分类标准》)两个文件。前者系统地规定了农业会展分类认定工作的原则、对象、目标、工作程序及成果的使用,后者为开展分类认定提供了具体的指标体系。在具体会展项目的认定上,依据采集自各会展活动的有效信息,包括展会定位、展会规模、展商信息、观众信息、贸易效果五大类70多项数据内容,对照《分类标准》进行认定。在认定工作流程上,首先由各省、市农业部门推动本地区年度内举办的农业会展的主、承办机构申报项目、填报信息,然后由分类认定工作机构对会展项目进行数据收集、调查、核实和整理,最后由专家组参照《分类标准》统一给予认定。

    2010年4月2日,中国贸促会农业行业分会召开专家组会议,对首批20个农业展览认定项目进行初审,其中综合性农业展览11个、专业性农业展览9个。农业部、商务部、中国贸促会、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中国展览馆协会、全国农业展览协会、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国贸易报社等多个部门、机构的专家,以及部分省份农业部门的相关人员参加了专家组评审。

    2010年6月初,农业部办公厅发出《关于推进农业品牌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农业会展分类认定工作在打造品牌农业展会、发展农业会展经济方面的功能和目标。这是国家级《标准》缺位时,农业类展会率先进行行业类展会规范化发展并制定行业内标准的典范。

    (范丽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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