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发展文创产业重视知识产权保护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曲强奎陈聪
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已经成为澳门社会的共识。澳门在不断探究和完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道路的同时,更应从保护着手,尤其要从法律制度上未雨绸缪,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机制,为文化创意产业在澳门的落地生根保驾护航。
发展文创产业是明智之举
狭小的空间限制、资源的对外高度依存,决定了澳门只能发展资源消耗小,附加值高的产业来促进产业适度多元化。因此,文化创意产业进入澳人视野。文化创意产业不仅具有消耗自然资源少、不破坏环境、附加值高等特点,又能吸纳大量高素质人才就业、提供税收,对于环境和生活质量的提高都有帮助,还能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把经济推上新的台阶,提高所在地的知名度。可以说,这些优点完全契合澳门打造“世界旅游休闲中心”的需要,愈发让人觉得澳门选择文化创意产业作为经济适度多元化的突破点之一是明智之举。
澳门400多年来做为中西文化交流的窗口,在中葡文化、中西文化交汇中形成独特的文化历史和丰厚文化遗产。2005年,澳门历史城区被列入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成为中国第31处世界遗产,表明国际社会对澳门文化的认同与肯定。这些都是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时可以发掘的资源。而每年超过2000万的游客更能为本澳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丰富的市场对象。
知识产权保护不可忽视
正如业界专家所言:“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内容是创新活动,其产品内涵是一种设计、一种创意,产品价值主要体现在创意和创新环节的收益上,需要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来保障创意主体、创意企业的合法收益。”尤其是在信息科技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部分以数字信息为载体文化创意产品往往更易复制,且复制成本与开发成本相比接近于零。在此种情形下如何保护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者的利益就尤为重要。就澳门而言,如果没有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刚刚起步的业界稍有成绩就被无数的“山寨货”冲击,要真正发展起来的难度可想而知。
目前,经澳门特区政府提交的《修改著作权及相关权利的法律制度》法案,正在立法会进行细则方面的讨论。在此法案中,特区政府建议引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的基本原则,加强保护网络中的知识产权,保障著作权人及相关权利人的权益,使条约能够适合澳门,让澳门的著作保护权制度更贴近现时新的国际标准,解决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衍生的各种保护著作权的问题。业内人士表示,特区政府此时进行相关法律的修订可谓用心良苦,相信可以为澳门正在兴起的文化创意产业起到一定的保驾护航作用。
不过,现在澳门知识产权的执法工作分为两部分,经济局负责政策、指引方面的工作,而具体接受投诉、做出处理则由海关负责。虽然特区政府曾经表示两者配合相当好,但终归属于跨部门执法,如何更好理顺相关环节还需要特区政府不断进行思考。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澳门经济局局长苏添平早前曾表示,随着经济回稳,澳门的知识产权申请呈现上升趋势,这一方面显示出澳门企业对“无形资产”的重视增强,另一方面也表明,如何快速对知识产权申请做出处理,这需要特区政府不断对行政环节进行检视,予以优化与完善。在完善法律法规、健全机制的同时,特区政府亦应当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一方面,在全社会树立起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另一方面,则要帮助业界提高自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避免“为他人作嫁衣”,进而损害澳门文化创意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