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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7版            展业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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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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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组织者应慎用代理招展

来源:中国贸易报  

    ■江志君

    随着会展市场形势的发展,通过代理行为出售展位,已经成为大家熟知的一种展位销售手段。但是,代理招展效果如何?能不能把它作为一种重要的展位销售手段?展会组织者必须慎重考虑。

    从目前综合到的情况来看,代理招展不是灵丹妙药,也不是普遍适用。

    总体上讲,对于一些品牌展会,由于其规模、影响已达到一定程度,出售展位时,通过代理招展招徕国际参展商、域外参展商等,对于提高展会的国际化、全国性程度有一定效果。但对于多数尚未形成品牌的中小展会来讲,由于展会知名度较小,代理招展的效果就很难说了。

    我们暂且把代理招展的效果放在一边,当您要决定进行代理招展时,一定要把握好下面几个主要因素。

    慎重选择合作伙伴

    现在的展会市场不好做,一些运作

    理想的展览公司有自己的自主展会,所以一般不会从事代理招展业务。多数规模小的展览公司,或者说没有自主展会的展览公司,考虑到代理招展的成本小,为了找点事情做而进行代理招展。因此,展会组织者一定要考察代理招展的合作伙伴有多大的信誉度,是否有招展能力,取得了什么样的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展会组织者应优先选择诚信度高、操作能力强的合作伙伴。比如,石家庄某品牌展会,在双方进行了多次沟通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代理招展合作关系,代理方以最低的成本价格,信誓旦旦地保证完成20个展位的“包销”任务,让展会组织者满怀欣喜,但是到了最后,代理者连一个展位也没有招过来,反而影响了该展会的招展安排。

    慎重约定展位代理价格

    代理价格不等于展位销售价格,展位代理商以最低的价格代理展位销售,但是其出售展位时的价格,一定要和展会组织方进行深入沟通,不能出现为了达到出售展位的目的,而采取不讲原则盲目降价的做法。盲目降价带来的是企业间的不平等待遇,容易引发摩擦,还会给下一届展会市场推广带来负面影响。

    慎重约定代理方行为法则

    展会组织者委托代理方进行展位销售,不等于代理方就是代表展会组织者。有的代理商在进行展位代理销售时,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以展会组织者的名义,胡乱发布广告,说一些不负责任的话,随便允诺参展商要求,到了展会开幕时,一旦这些条件没有兑现,就很容易引发双方纠纷。组织举行展会属于公共行为,万一有一个小事件没有处理好,反而会节外生枝,引发更多的参展商参与到纠纷中来,结果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容易诱发群体性事件。因此,双方要对各自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进行认真约定,在双方约定的框架内,代理方进行展位销售。

    组织方应随时掌握代理招展进度

    为了确保展会取得圆满成功,展会组织者对任何一个细节都要做到亲历亲为。代理招展也一样,不能采取那种放任自流的代理模式,必须安排有关人员随时和代理方进行沟通,看有什么问题需要协商解决,现在展位代理遇到了什么困难,招展进度如何等。掌握代理招展进度,不是说组织者干预代理招展进行,而是为保证代理行为落到实处进行跟踪服务,还便于掌握展位销售情况,从大局方面把握整个展会的展位销售进度。

    代理招展作为一种展位销售手段,可能通过代理能给您的展会带来收益,也可能代理本身就是一种陷阱。如果您是展会组织者,建议您立足自力更生加强展位销售,坚决不能松懈对代理招展的展位销售工作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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