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春天何时到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朱觉
2011年春晚的一首《春天里》唱红了农民工组合旭日阳刚,可当他们还沉浸在成功的喜悦中时,《春天里》的作者汪峰却发表声明称,决定停止授权旭日阳刚在任何大型演出、商业活动以及音像制品中演唱自己的作品。这一声明,引发了激烈的争辩:有人认为汪峰应该帮助和提携农民工歌手,禁唱有些冷酷残忍;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汪峰维护自己的合法版权,做得没错。
这个事件能引起那么大的争论,笔者认为国人的版权保护意识还非常薄弱。
汪峰保护其作品版权和音乐风格的一致性从法律层面来说是无可指责的。《著作权法》规定音乐作品的版权受到保护,使用他人作品应得到许可并支付报酬。旭日阳刚在春晚的演唱得到了汪峰的许可,但是一旦版权人收回了授权,旭日阳刚就必须停止一切相关的商业表演。不能因为旭日阳刚“草根”出身,就该博得同情,永远享受免费的午餐;也不能因为汪峰是著名歌手就一定要济贫扶弱。情理和道德不能曲解是非的判断和法律的要求,著作权人用智慧创造的财富是一定要被保护的。
版权人的合法权益一旦受到侵犯,就要承担高昂的维权成本。中国音乐版权保护应该有汪峰这样的勇士,我们应当鼓励这种维护自身权利的行为。由于版权保护意识的薄弱,导致作者的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打击了创作者的积极性和创作能力。不论人们对弱者的同情心多么泛滥,从长远的正面意义来讲,维护作者的合法权益任重而道远。所以不能因为汪峰收回《春天里》的版权,就对他大加指责。
再者,创作才是一个歌手长期占有市场的秘笈法宝,就算汪峰没有发布禁唱令,旭日阳刚一直没有自己的作品,也不能常红常青下去,被遗忘是必然的。为了自己更好的发展,“禁唱”对旭日阳刚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努力创作属于自己的作品才是真正的生存之道。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刘平也表示,《春天里》禁唱事件,让公众再次看到“版权问题”在音乐产业中的重要性,音乐创作者们越来越在乎自己的正当权益了。我们可以利用春晚的热效应,给公众上一节版权保护意识的课,让中国版权经济的“春天”早一点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