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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2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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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促太阳能大规模应用应是光伏业壮大之本

来源:中国贸易报  

    ■马红漫

    有关部门不久前颁布了有关光电建筑一体化的新政措施。根据该政策文件测算,以新政下发的补贴额度计,两年内中国的光电补贴额度将下滑约四成。

    在低碳经济大背景下,各国以财政补贴光伏产业,初衷本是为了在这一环保新能源产业发展初期给予支持和推动。但事实却表明,行政力量对光伏发电成本的干预扰乱了业内企业市场化抉择,致使社会资源浪费。时下,相关财政补贴缩水,正是对光伏项目“叫好不叫座”现象的纠偏,以期引入更多市场调节力量,促进终端需求的萌动。

    若以煤电成本为基数,生物质发电成本为1.5倍,风力发电成本为1.7倍,而光伏发电成本更高达11倍至18倍。从经济角度考虑,高成本意味着高价格,当然难以激发出下游市场的购买愿望。这也正是此前财政补贴积极介入的原因,即通过行政埋单消化部分光伏发电成本,以削平价格高地,进而鼓励社会资本在光伏领域积极跑马圈地。然而,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无形之中鼓励了入围企业的盲目扩张冲动。尤其在国内光伏发电配套技术尚不成熟,并网逆变、控制等产品还没能实现自主研发商业化生产的格局下,各地的光伏项目仍然呈现“大跃进”之势,企业正常的成本核算及市场需求调研被抛在脑后。其结果是,政府下了大力,可光伏项目发电真正被电网收纳的数量仍然寥寥,传统火电占行业电源结构七成以上的格局并未因此而打破。

    如此看来,财政补贴力度的减弱之势,应该有助于冷却入围企业盲目扩张光伏项目的热情,重新回归权衡成本收益的市场化行为之中。技术滞后、资金实力不济的企业必然会因无力继续等待而淡出,而业内强者则可能最终成为旗舰,光伏发电产业或将会在优胜劣汰竞争“厮杀”中获得快速发展的动力。

    需要提及的是,弱化主管部门对光伏项目成本的干预,并不意味着否认行政力量对光电产业的规制与推动。恰恰相反,相关政策应当尽早推出,以及时扭转“市场失灵”的现象。诸如,当前大量资本从光伏电站剥离后,却转而寻求直接销售太阳能电池之路,并正退化为国外太阳能电池板的代工厂。事实上,中国高纯度硅材料稀缺,95%依赖进口,以此为原材料生产的电池板市场也主要在国外。数据显示,全世界44%的太阳能板都在中国生产,但真正在国内使用的仅有0.73%。由于太阳能电池板的生产过程会产生严重污染,以此而论,以往向光伏项目投入的大规模补贴,很可能就化为了以财政资金为污染生产买单之举。因此,各地应明确限定这种“两头在外”的太阳能电池板的生产规模,并通过保护性关税限制相关产品的出口。

    笔者认为,行政鼓励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的大规模应用,才是光伏产业真正壮大的根本所在。在当前国内经济成本与入网技术难以获得突破的格局下,财政补贴可以考虑向终端用户倾斜。一旦清洁电源被终端市场所推崇,光伏发电的利用率也将得到扩容。届时,下游对光伏发电的需求将倒逼生产企业竞相加大技术研发、降低生产成本,并最终在产业内形成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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