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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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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立法按游艇长度征收车船税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月23日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二审稿,中国将按游艇长度为计税依据征收其车船税,税额幅度为每米400元至2000元。

    草案一审稿规定,游艇的适用税额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审议中,有些常委会委员、专家提出,根据税收法定原则,车船税法应对游艇的税额幅度作出规定,具体适用税额可由国务院在法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全国人大法律委经同相关部门研究认为,对游艇的计税依据可以考虑长度、价值、发动机功率或者吨位等因素,鉴于游艇的长度与价值基本呈正相关关系,一些国家也以长度作为计税依据,从中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游艇登记管理实际和征管可操作性考虑,建议在车船税法所附税目税额表中规定,以游艇长度作为计税依据。

    同时,草案二审稿还授权国务院在法定税额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额。

    (何雨欣罗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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