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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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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东丽区委书记张有会:

推动节能减排要以调整产业结构为突破口

来源:中国贸易报  

    天津市东丽区景貌

    ■本报记者王登文

    节能减排是我国“十一五”规划提出的重大战略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基本要求。“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我国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数据显示,我国能源利用率仅33%,与发达国家相差10个百分点,单位GDP能耗是发达国家的近10倍。在我国经济增速和能源消耗总量均超过规划预期的情况下,“十二五”工程减排的潜力已经相当有限。今后“十二五”期间减排工作如何寻找新的突破口?带着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东丽区委书记张有会。

    张有会指出,减排指标的高低,与经济发展速度密切相关。“十一五”期间,我国首次将主要污染物减排10%作为硬指标。5年间减排工作成绩显著。“十一五”期间全国火电脱硫机组比例从2005的年12%提高到80%;新增污水处理能力超过5000万吨/日,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由2005年的52%提高到75%以上。

    不可否认,面对“十二五”提出的更高的新目标、新要求,单纯依靠工程减排的后续潜力明显不足。因此,要打破“十二五”减排工作的瓶颈、拓宽减排的空间,就必须以调整产业结构为突破口,把结构减排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张有会建议,强化结构减排,不仅抓住了减排工作的要害,而且也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紧密结合。

    首先,对经济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领导决策层在转变经济方式上、在调整产业结构上下大力气。加快制定严格的产业退出政策、制定和发布落后产能退出标准、编制退出关停企业规划,稳步有序地实施退出和淘汰规划。

    其次,充分利用经济手段,促进产业调控调整。推进能源、资源利用改革,对高耗能产业征收能源税;进一步完善排污收费政策,对高排放行业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使排污费成本大于企业污染治理运行成本。同时强化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把政府扶持资金重点用于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技术创新,用于结构调整项目贴息、节能和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项目上。即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由“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变。

    最后,提高环境违法成本。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制度,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处罚比例和金额;加强环境污染的刑事责任追究,建立污染损害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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