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 中德合作有潜力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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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徐淼
确保可靠、经济和环保的能源供应是21世纪各国不可回避的考验。德国驻华大使施明贤近日在北京德国驻华大使馆召开的德国能源方案介绍会上表示,能源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统一,不仅对于德国,恐怕对于全世界都是未来要面临的巨大挑战。
“无论是德国政府,还是中国政府,能源、气候和环境政策都是中心议题。”施明贤这样说道,“中国和德国、中国和欧洲都可以抓住这一历史契机,成为整个过程中的先驱,为世界做出表率。”
节能环保领域中德双方大有可为
据了解,化石燃料(褐煤和硬煤)是德国使用的第一大发电材料。施明贤表示,目前,德国已经了解到使用化石能源对自然造成的损害。
去年10月,德国联邦政府公布了新能源方案,提出到2050年,传统的能源供应方式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化石燃料和核能将承担另外一种角色”,可再生能源占终端能源总消费的比例将显著上升。
值得中国业界注意的是,德国能源情景测算表明,到2025年,风能将在电力生产中起到决定性作用。这就要求德国大幅增加陆地和离岸风电设施,这其中,中德双方具有很大的合作潜力。同时,将比例不断增长的可再生能源纳入能源供应体系,对德国和欧洲及时对电网进行扩建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欧洲化和成本优化是对电力市场变化进行总体经济判断的决定性因素。从邻国输入较多的电力和特定时期向邻国输出电力是德国在欧洲电力市场扮演的角色。而出于成本利益的考虑,到2025年,德国电力需求的很大一部分将通过进口来解决。届时,中国企业是否也能从中分得“一杯羹”?
另外,施明贤还对记者表示,除了交通等以往就颇受新能源产业关注的领域外,建筑也是一个重要的节能领域。专家指出,未来10年,在建筑领域使用节能材料将至少节能45%至50%。中国能否实现宏伟的节能减排目标,将在建筑领域见分晓。当前,中德都面临同样的问题:能源供应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简而言之,中德双方在节能方面有共同的目标,可以通过合作实现双方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核能不是可再生能源
核能是德国到目前为止使用的第二大发电原料,2009年的数据显示,核能占德国能源总消费的23%。但如今,其在德国已备受争议。
由于日本地震引起的福岛核安全事件引发了德国社会各界对核能的争论。当地时间3月12日傍晚,德国境内出现大规模抗议活动。据《德国之声》网站报道,首都柏林超过6万人上街。与此同时,在巴登—符腾堡州的斯图加特,抗议的人群还手拉手组成“人链”直达45公里外的内卡韦斯特海姆市。
德国联邦经济和技术部欧洲和国际能源政策、能源外交、油气和能效分管司司长乌尔苏拉·博拉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德国各界关注的焦点不在于核能利用技术,也不是核废料的处置,而是‘剩余风险’,即不可控风险部分带来的危害。日本福岛核电站受强震和海啸影响发生核危机后,德国默克尔政府已经召集了一个独立专家团,对该国的核能政策进行新的评估。”
据施明贤介绍,在德国,核能不被视为可再生能源,只是起过渡性的作用。目前,德国有17座核电站。根据新能源方案,德国政府决定将现有核电厂的运行时间在上一届政府作出的延长20年的基础上再平均延长12年。其中1980年投产的核电厂延长8年;1980年后投产的核电厂延长14年。也就是说,最迟至2040年,核能将在德国完全退出。同时,第12次核能法的修订将进一步提高德国核电厂的安全要求,使之达到最高的技术水平。
不过,由于日本最近发生的核安全事件,德国政府已经决定,先暂时推迟3个月再作延长核电站运行时间的决定。“日本事故让我们重新反思,延长使用期限是否正确。”施明贤说。
除此之外,施明贤表示,中国在“十二五”规划中指出要推动核能发展,但在日本核泄漏事件的影响下,中国可能会重新考虑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