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第A8版:跨国经营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A8版            跨国经营
 
今日关注

2011年3月24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IBM再掀“行贿”风云 社会责任不应被抛开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魏小央

    IBM,这个早在1911年就创立的企业,作为全球最大的信息技术和业务解决方案公司,它的业务已遍及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可以说,其领航者地位在业内不可动摇,而现如今,它又一次陷入“行贿”事件而遭到起诉。能为其他公司提供业务解决方案,却无法给自己一个交代,IBM手中的舵盘正在偏离航向。

    “行贿”事件再次袭来

    《华尔街日报》披露,由于涉嫌海外贿赂而遭到起诉,IBM已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支付了1000万美元的罚金。据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联邦法院近日公布的一份官方文件显示,从1998年至2009年,IBM旗下3家子公司和韩国合资公司的雇员涉嫌以现金、礼物以及海外旅行的方式贿赂中国和韩国政府官员,以获得政府订单。这是IBM继2004年和2006年两次曝出行贿丑闻后,再次出现这一问题。

    违规经营损害竞争者与消费者权益

    IBM的不合规经营被曝并非第一次,这个IT巨人的形象也被大打折扣。虽然受到法律惩处,但IBM的行为给其竞争者与消费者带来的伤害难以挽回。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的徐洪才教授对记者表示:“我们都知道,在一次正常而完整的商业招投标的过程中,公司前期需要与客户沟通、跟进,后期标书的制作及投标前的其他相关准备和技术支持都是需要企业投入很多精力的。而IBM却通过行贿这种不正当竞争手段而提前‘内定’。可以说,参与这样的招标,同行竞争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此外,消费者的权益同样受到侵害,徐洪才说:“一般来讲,消费者大多都是品牌效应的忠实追随者。举例来说,某个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能够在很多大型企业的竞争中脱颖而出,那么这将是一个极好的宣传。在此之后,其市场占有率的提高自然会得到消费者的支持。可消费者却不知这种市场占有率却是因为‘潜规则’得来的,

    自然也被欺骗。”企业需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著名的联合国全球契约中有这样一条规定:“企业要积极采取措施反对强取和贿赂等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由“行贿”事件看来,从契约至上的美国而来的IBM也并未遵守这种契约精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刘萍对记者说:“跨国公司需要履行社会责任,这不仅要求企业正常运营,还要很好地遵守行业法律法规,合规经营。这样做,是对竞争者和消费者负责,也是对本公司负责。而如果像IBM这样一再违规,虽然在短期内能获得一定的利益,但从长久来看,对它本身来说是有百害而无一利,因为一个缺乏诚信的公司显然不能被市场认同。作为企业,尤其是跨国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仅能够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还能改善与公众的关系。也只有这样用心经营的企业,自身和其产品的社会认知度才能一并提高,市场占有率才能不断扩大。”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元西桥中国贸易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