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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6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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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既要尊重法律也要守住良心

来源:中国贸易报  

    ■杨 颖

    “瘦肉精”、“染色馒头”我们还没“消化”,“牛肉膏”、“毒粉条”已经接踵而来

    ……

    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如此多的食品安全事件曝光,令消费者唏嘘:“食”面埋伏,防不胜防。

    近日来,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已经引起了各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食品安全事件曝光后,国务院办公厅连续发文,对打击非法食品添加剂进行全面布控。同时,为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饲料、水产养殖中使用违禁药物等行为,卫生部、农业部等部门根据风险监测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更新非法使用物质名单。至今,已公布食品和饲料中非法添加物质共151种,包括47种可能在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和82种“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此外,各部门也提醒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严格守法,按标准生产经营,警示违法犯罪分子法网恢恢,不要存侥幸心理,并欢迎和鼓励任何单位、个人举报其他非法添加的行为。

    诚然,加大打击力度,法治引导;加大相关职能部门的监测和检验力度十分必要,但作为标准的执行者,食品企业自身的作用也不容忽视。食品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产生直接影响,食品企业必须时刻谨记,不认真执行标准,必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严格执行标准不仅是法律义务,也是企业必须承担的责任。

    事实上,与各相关部门的积极关注相比,食品企业的确显得有些被动。如今,一些食品企业已经产生了“标准主义倾向”,即,只要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就是被允许的;只要没有对人体健康构成直接威胁,就是可以接受的。所以,大规模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大部分相关企业除了澄清自己的产品是严格按照标准生产的,对人体没有直接危害外,并没有更多的动作。据媒体报道,4月16日,广西一家高校召开食品行业年会,希望邀请南宁市龙头企业参与食品培训,以提升质量打造品牌。南宁市质监局向市内35家企业发出了该活动的通知,但这场并非强制参加的培训,最终只有3个企业派人到场。“标准主义倾向”正蚕食着食品企业的良心及其发展的动力。

    表面看来,不触犯法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追求利润最大化,这样做企业并没有错。然而,严守最低标准会将企业置于一种非常被动的局面,对企业的长远发展也没有益处。实践证明,要想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存活下来,必须要永远跑在对手前面。因此,只有永远把自己的标准定在大部分企业遵守的标准之上,企业才能在竞争中生存下来,有更大的发展。

    而除了用较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企业,尤其是食品企业,还要守住自己的良心。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食品是要入口的,只有自己能吃,才能卖给消费者。政府出台的添加剂使用标准,往往只是单个项目的检测标准,但单个项目检测合格并不表示综合检测不会超标。有良心的食品企业会做到,永远将食品安全置于利益之上,坚持履行“能不用添加剂就不用添加剂,能少用添加剂就不多用添加剂”的原则,尽可能坚持传统工艺和原汁原味。其实,越是在市场经济之下,企业越是要留着道德的血液。短期来看,企业也许会为之付出高额的成本,但未来必将获得更高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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