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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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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部会展业规定实施 首设备案制度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兰馨

    5月1日起,《四川省加强管理服务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正式实施。这是四川省出台的首部会展业规定,据悉,四川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在四川省内或以四川省名义在省外举办的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等形式的商务会展均在管理服务范畴。

    据了解,《规定》于今年获四川省政府第76次常务会通过,于3月23日正式颁布。《规定》以促进四川省会展业健康发展为目的,着力通过政策扶持来促进四川会展业的发展,着力建立促进会展业发展的协调机制,着力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建立协调机制

    《规定》中明确指出,四川省将建立促

    进会展业发展协调机制,拟定促进会展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会展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四川省内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会展业发展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工商、公安、科技、教育、知识产权、安全监管、质监、卫生、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价格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会展业发展的相关服务和管理工作。同时,《规定》中很多条款强调了政府将为会展业发展提供更为完善的服务。

    《规定》还明确了会展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应当履行的相关义务。《规定》提出会展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应当按规定进行会展备案,按要求发布招展信息,还应当对会展的安全、消防负责等。

    首设会展备案制度

    针对四川省会展业秩序不够规范、以

    小冠大,乱打“国际”、“中国”旗号,重复办展、盲目办展、无序竞争等现象,《规定》建立了相应的统计制度和处罚制度,着力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在举办期前后4个月内一般不再举办相同或类似的会展;其他会展原则上在举办期前后3个月内不得举办相同或类似会展。举办各种类型的会展,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商务部门进行备案。通过备案信息引导,避免重复办展、无序竞争等。四川省还将引入处罚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首次建立促进会展业发展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会展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下一步,四川省商务厅将开发应用会展业公众信息管理平台,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等。

    据四川省商务厅副厅长贾壮苗介绍,推出《规定》,主要致力于在会展行业打造知名品牌,并拉动四川经济发展。贾壮苗说,目前四川省除了西博会和成都汽车展等知名会展外,世界知名的品牌会展并不多。他强调,要通过加强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打造四川知名会展品牌。

    据悉,四川省将依据《规定》,推出系列政策措施支持会展业做强做大,包括:依托产业、区位、资源和市场等优势,引进和培育竞争力强的大型会展公司或会展集团公司;四川省财政将对定期在四川省举办的重要会展、品牌会展的公共费用给予适当补贴。同时,在信贷、融资、结算、通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方面提供服务;大力发展装饰装修、信息咨询、广告宣传、展品运输、宾馆酒店等会展配套服务;建设会展业专业人才培训基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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