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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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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松绑为“走出去”企业加油打气

来源:中国贸易报  

    撰文本报记者高洪艳

    编者按:从重视“引进来”到鼓励“走出去”,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国家和地区已经达到177个,在境外设立了1.3万家企业,目前,年度投资规模已经接近600亿美元,居全球前五位,在发展中国家排名第一。未来,中国企业迈向世界的步伐将更加稳健。

    来自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委的官员近日在第五届中国企业跨国投资研讨会上表示,中国今后将进一步鼓励企业对外投资,包括落实企业投资的自主权,减少审批范围,简化审批程序,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提供融资便利和良好的金融服务。政府层面,将加强多边、区域、双边投资合作机制,为企业营造境外投资的良好外部环境。

    国际金融危机后的世界政治经济格局正处于大调整、大动荡时期,汇率波动、主权债务危机与地区性突发事件、政局动荡相交织,大宗商品价格振荡上行,加之部分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日益升温,这些都加大了中国企业对外投资与海外经营的风险。中国企业“走出去”,将面临新的考验、新的课题。

    中国贸促会近日发布的《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现状及意向调查报告(2008-2010)》显示,融资困难和缺乏国际经营管理人才是制约企业对外投资的主要因素。因此,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和人才引进服务,将能够有效地解决中国对外投资的瓶颈问题,促进企业对外投资。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第五届中国企业跨国投资研讨会上了解到,无论是中国政府的重要智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政府最重要的综合经济部门——国家发改委,还是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商业银行系统,都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将目光投向了已经“走出去”和即将“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将通过一系列政策建议和实际支持,帮助中国企业在走向世界的过程中走稳、走远、走好。

    国际化专业人才库弥补人才短板

    21世纪什么最贵?人才。对于“走出去”进行跨国经营的企业来讲,人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国家发改委外资司司长孔令龙在提到投资主体实力时强调说,企业应该加强对境外投资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造就一批既精通业务又有较强涉外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提高企业跨国经营管理的水平。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侯云春也

    指出,企业能否成功“走出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有没有国际化的人才。“我们最近调查发现,语言人才,尤其是懂专业的小语种人才,以及法律人才的缺乏,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国际化。对此,我们一方面需要加强对国内的人才培养,另一方面也要从海外招收一批有专业背景、会外语、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构建不同领域的国际化专业人才库,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智力支持。”他说。

    记者了解到,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从2008年开始,中央层面实施了“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简称“千人计划”,主要是在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中央企业和国有商业金融机构、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引进海外人才回国或创业。

    据此,英国商会首席中国代表和首席中国事务咨询师吴刚建议,在实施“引进来”的“千人计划”之后,中国也应该设定一个“走出去”的“千人计划”,为有资金有产品但是缺乏人才的企业提供人才储备。

    离岸在岸联动服务破解金融瓶颈

    金融是经济运行的血液。但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副行长刘信义告诉记者,境外金融机构对中国企业跨国投资项目的认识存在普遍的国别性差异,中国企业要想在境外获得国外金融机构全方位的金融支持和

    服务存在不少困难,中国金融机构境外分支机构在为企业提供服务时也面临一些障碍。金融服务不足是“走出去”企业面临的短板之一。

    孔令龙表示,“十二五”期间,中国将稳步扩大对外投资规模;对国家鼓励的境外投资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利用混合贷款、银团贷款、资产证券化等手段,以及采用境内外发行股票、债券和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继续深化境外投资的外汇管理改革;完善支持企业境外投资的风险保障机制等,帮助中国企业更好地“走出去”。

    在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方面,国家外汇管理局近年来始终将简化手续、放宽限制、推进对外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全面贯彻落实“走出去”发展战略作为主要任务之一。“例如,取消境外投资的外汇审核、放宽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允许前期费用先行汇出、出台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等。”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管理司司长孙鲁军介绍说。

    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份,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了人民币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允许境内机构使用人民币进行境外投资。另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改变了对银行融资对外担保的方式,对银行融资性对外担保实行预约管理,同时扩大银行融资性对外担保的余额,降低被担保人的资格条件,简化银行融资性对外担保履约的管理方式,使得境外投资企业可以借助银行的信用进行融资,大大降低了融资成本,缓解了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的困难。

    而为了缓解境外投资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发挥离岸银行服务连接境内和境外两个市场的平台优势,推出了离在岸联动服务方案,将母公司的国内资金或授信资源有效转化为对其境外子公司的全球授信和融资支持,成为“走出去”企业解决融资困境的有效途径。刘信义说:“今年,我们的离岸银行已经将服

    务对象延伸到境内企业,不仅可以为中国企业在境外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服务,还可以为境内出口型企业提供贸易收入、境外存放以及相应的贸易结算服务,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为境内贸易型企业实现资金离岸管理、结算提供了新的可能。”

    税收协定克服双重征税障碍

    税收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在由成本、利润和税金构成的产品定价的三要素当中,税收占1/3。所以,中国企业“走出去”实施跨国投资战略,税收政策是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张志勇在研讨会上表示,中国税务部门将继续完善国际税收协定网络,为“走出去”企业创造良好的国际税收环境。

    税收协定或者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是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和企业对外投资利益的重要法律保证。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不但为“走出去”企业创造了较为公平的境外税收待遇,也为企业在境外遇到税收纠纷时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运作机制。

    张志勇表示,近几年来,税务部门更加重视与中国对外投资目的地国家之间税收协定的谈判和执行。截至目前,中国已经对外签署96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并和中国香港、澳门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安排。其中,93个协定和港澳安排已经生效。这些协定已基本覆盖中国主要的投资来源地和投资目的地。

    “下一步,我们还要根据新的形势,与缔约国主管部门就早期侧重引进外资的税收协定协商调整相关条款,以适应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需要。同时,要扩大国际税收合作与交流,保证税收协定有效运行。”张志勇说。

    关于境外注册的中资企业居民身份认证问题,张志勇介绍称,许多中资企业为了实现境外上市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境外多层次注册公司。此类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实际管理机构的标准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则可以享受居民企业之间分配股息的免税待遇。他说,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对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

    中海油、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等在内的一批中

    资企业的相关申请进行了审核和批复,

    目前正在制定后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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