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流通“十二五”规划带动行业整合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舒畅
据知情人士透露,经过多次修改,医药流通行业“十二五”规划纲要有望在近期公布下发。
近日,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司长向欣表示,规划将鼓励建设一批全国性和区域性的药品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加快建成若干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药品流通枢纽。
行业整合在即
记者获悉,商务部自2009年开始分管医药流通工作,着手编制医药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此后一年,该规划经多次修改,最终以医药流通行业“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形式出台。
商务部此前公布了《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以下简称纲要)。这份纲要目前已经送报国务院待审。
有业内人士指出,药品流通行业“一盘散沙”的局面仍是现在急需解决的问题,产业集中度不高也有待规划给出破解之道。
目前,中国药品批发前三强企业销售额仅占全国商品批发市场销售总额的20%,零售前三强仅占全国药品零售市场销售总额的5.59%,行业集中度远低于发达国家。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统计,现阶段,中国拥有7100多家已注册的医药生产企业,流通批发企业达13000多家。截至2009年,中国有20291家医院,其中三级医院为1233家,二级和二级以下医院达19058家。另外,分散于城市乡间的社区服务终端、城市药店、县乡镇以下医疗机构和药店更是不计其数。中国医药行业呈现出“梨形”特征。
纲要对未来5年内医药流通行业发展提出了十分清晰的目标:到2015年,通过鼓励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和充分市场竞争,培育1至3家年销售额过千亿元的跨地区全国性大型医药商业集团;20家年销售过百亿元的区域性大型医药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占全行业年销售总额70%以上;连锁药店占全部零售门店的比重提高到2/3。
据了解,“鼓励和支持药品流通企业做大做强,通过收购、兼并、托管、参股、控股和强强联合等方式,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国际化经营,延伸和完善供应链和价值链管理,促进企业的核心业务发展”等已被写入纲要,医药流通行业的兼并整合将进一步提速。
同时,纲要鼓励建设一批全国性和区域性的药品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加快建成若干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药品流通枢纽。推动实力强、管理规范、信誉度高的药品流通企业跨区域发展,形成以全国性、区域性骨干企业为主体的遍及城乡的药品流通体系。
跳出低价药难进市场“怪圈”
近年来,医药流通行业开始采用现代物流和信息技术,一些大型医药商业企业的产业化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这些企业大大提高了医药物流的作业效率,降低了差错率,进而大幅降低了物流成本。
目前,药品销售的最主要终端市场在医疗机构。在“以药补医”、“按进价顺加15%作价销售”的政策之下,医疗机构进药品价格越高,顺加值就越大,为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医疗机构形成了偏好高价药而不偏好底价药的“怪圈”。这就使得医疗机构的药品供需活动并非完全市场化,竞争规则失灵,价廉物美的药品难以通过真正的市场竞争进入医疗机构市场。
现阶段,政府虽对公立医疗机构购进药品采取了招标投标的方式,但药品价格反而越来越高。
同时,由于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活动中占据强势地位,即使已经将药品销售到医疗机构的医药商业企业,也面临巨大的账款压力和维护成本。
对此,纲要给出了破解之道,医药行业成本高、效率低的局面有望得到改善。
据相关人士介绍,纲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先进信息技术,运用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供应链管理等新型管理方法,优化业务流程,提高管理水平。探索发展基于信息化的新型电子支付和电子结算方式,降低交易成本。同时,企业可以用无线射频、全球卫星定位、无线通信、温度传感等现代物联网技术,以及自动分拣、冷链物流等先进设备,改造传统的医药物流方式,不断提高流通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