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缺失致中国企业年损 6000亿元
来源:中国贸易报
撰文本报记者徐淼杨颖魏小央
编者按:信用是奠定市场经济的基石,是维系社会经济秩序的道德准绳。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是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和基本内容之一。然而,随着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的加快,与规范的市场经济相脱节的道德失范、信用缺失等现象日益凸现,已成为制约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严重障碍。
从出国买照相机、彩电到买奶粉、蜂胶,从20世纪80年代到今天,国人出国购买商品的范围从高科技产品向生活用品不断扩展。对商品质量的担忧已经让不少国人对国货失去信任,由此带来的GDP(国内生产总值)以及就业损失更是无法估量。
专家指出,企业信用缺失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应采用多种对策进行综合治理。
在缝纫机行业流传着这样一个桥段——台州某三类品牌缝纫机生产企业的老板给外省经销商发了价值数万元的货物,按照“潜规则”,经销商没有进行现金结账,而是先赊欠着。之后,缝纫机生产企业的老板每次去经销商处催讨货款,经销商都是只付给他5000元,一次又一次……每次,经销商都会问:“够了么?”而缝纫机生产企业老板的回答令人尴尬:“够了,来回的路费够了。”
这不是笑话,是中国缝纫机生产行业存在的真实故事。而在中国其他行业,此类事件也屡见不鲜。长期以来,连环欠账已经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死穴。环环相扣,一家欠一家,连环欠账问题的发展如多米诺骨牌一般,一旦一个环节出现赊欠现象,就会波及整条产业链,造成产业链上的恶性循环。而中国的商业环境还不成熟,相关法律仍不健全,这就给一些存在侥幸心理的企业留下了“生存空间”。在丧失信用和违法成本足够低的时候,一些企业很容易为了可观的利润铤而走险。
中国人民大学经管系副教授杨晓诘告诉记者:“在中国这样一个买方市场的商业环境中,供方位置的尴尬,导致了其在交易过程中话语权的丧失。买方很容易抓住供方希望交易的迫切心理,进行恶意欺骗,这时候,企业的信用往往就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了。”
据商务部统计,中国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在征信成本过高、失信“不足为惧”的情况下,违约、造假、欺诈的故事几乎每天都在上演。信用缺失,犹如一堵墙,挡在企业健康发展的道路上。
谁在为信用缺失建造“温床”
日前,浙江省宁波市对企业进行年检时,某银行工作人员持宁海县一家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到宁海县工商分局查证年检情况,结果发现,该公司并未参加2010年度企业年检,但其营业执照副本上已盖上了2010年度年检公章。经调查,原来,该公司因业务需求到某银行办理贷款,但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未经工商部门年检的企业不能通过放贷审核。为了尽快获取贷款,公司在明知无法通过企业年检的情况下,花了40元钱私刻印章自我审查通过了年检。目前,宁海县工商分局已将涉嫌伪造公章的相关当事人移送
公安机关处理。
为了拿到银行贷款,企业可以不顾自身信誉,私刻公章达到“骗财目的”,最终将自食恶果。然而,除了骗取贷款,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违约、欠款赖账(包括向国家金融机构借贷和民间借贷)、逃债、逃税、骗税、恶意透支等多种信用缺失问题也充斥着中国商业市场。
“问题奶粉、酒精勾兑的白酒、瘦肉精等等,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例子不胜枚举。从上世纪90年代以后,中小企业开始大规模兴起,呆账、坏账、三角债的问题便日益突出,出现债务问题的企业比比皆是。”杨晓诘说,“此外,借款前弄虚作假,贷款后无法偿还、偷税漏税等问题也时有发生,各种信用缺失行为给国家经济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杨晓诘告诉记者,造成企业信用缺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宏观上看,是由于中国没有能够把传统的信用文化融合到现代市场经济之中,企业讲信用的道德评价和约束机制没有广泛树立。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给企业信用缺失创造了外部条件。从微观上看,是由于企业的自身因素导致的。这些企业本身在技术、管理和人才等方面没有特殊优势,经营效益不高,企业的信用水平自然难以提高。再加上,企业的营运能力较低,创新能力不高,导致其发展的能力和发展潜力较差,致使这些企业的信用水平无法再提高。
重罚之下无“勇者”
专家指出,在成熟的市场里,企业挑战信用的成本很高,不仅会面临破产的危险,企业法人的个人行为也会受到严格的限制。与成熟市场相比,中国企业信用缺失的成本很低,这是企业选择铤而走险的重要原因。据杨晓诘介绍,在欧盟地区,企业出现债务危机会直接导致企业被强制破产的后果。而如果出现假冒伪劣产品和偷税漏税的情况,欧美等发达国家处罚的威慑力也足以使企业不敢轻易冒险。与这些国家相比,国内的处罚力度很轻,权衡利弊之下,部分企业还是会选择放手一搏。当违法成本很低的时候,信用自然就很容易被忽视了。
业内人士表示,中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无论是对个体私营企业的制假售假,还是对国有企业的恶意欠债逃债,或者是上市公司欺骗公众投资者等行为的打击制裁并不到位,力度相当有限,客观上纵容了企业不讲信用的行为。
杨晓诘指出,遏制企业信用缺失,首先要提高企业的合同履行质量并加强内部管理,采取必要的信用管理措施,从源头解决问题;其次,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完善信用立法,加强处罚力度,遏制企业萌生“冒险”的想法,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明确信用管理对企业的重要性,时刻给企业以警示作用;最后,要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价标准和规范严密的信用管理体制,在各方面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确立企业信用征信制度“很重要”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企划部总经理张俊对记者表示,中国的信用监管体系本身不太健全,而且存在多重监管的情况。建立完善的评级制度,可以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也可以使企业的信用等级能够公开查询,对防范企业信用缺失行为的发生及企业之间开展各项业务,均有帮助。
目前来看,相较于国内,国外对不良企业信息的收集和公布更为及时,本报此前也曾经公布过一些驻华使馆提供的不良企业信息。专家表示,中国企业的信息较难查询,建立清晰、透明的公示制度至关重要。
不过,杨晓诘也指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管理体系的建立、信用信息资源的积累运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欧美等发达国家也是历经100多年才建立起了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所以,根据中国的现实情况,建立信用管理体系仅靠政府有关部门是不够的,也是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征信公司、评级公司等中介机构的作用,运用行政的、法律的和商业化的手段,依靠先进的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收集、处理分散在工商、银行、技术监督、税务、公检法等部门的企业信用记录,以经济发达城市为支点,逐步建立覆盖全国的信用管理体系和网络化的征信数据库。然后,再由信用中介机构将采集到的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制作成信用信息产品,提供给政府部门、企业及个人客户,方便其查询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