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正式实施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上海首部《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本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中,关于加大中小企业资金扶持力度的两个“不低于三分之一”规定引人关注,即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用于小企业的资金应当不低于三分之一,上海市支持企业发展的其他相关专项资金用于中小企业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目前,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市商务委等正在积极落实该政策,使当前16个相关专项资金向中小企业倾斜。
上海市统计局统计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中小型法人企业33.9万户,占全市法人企业总数的99.5%,营业收入占全市法人企业营业收入的60%以上。今年1月至5月,全市中小企业工业总产值、工业利润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都实现同比两位数增长。从进出口贸易看,中小企业明显好于全市水平,完成进出口总额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近七成,增速比全市平均水平高4%。 (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