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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6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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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直航为两岸航运业累计节省费用逾1亿美元

来源:中国贸易报  

    2008年11月4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台北签署了《海峡两岸海运协议》。随后,这份协议迅速生效并对两岸海运产生重大助益。

    以《海峡两岸海运协议》产生的效益为例,海上航线截弯取直,大幅节省了航行时间、燃料成本及第三地港口签证费用,便利了民众往来,节约了运营成本。据统计,每航次约可节省营运成本15%至30%。直航后每年可降低燃油消耗约7万多吨,累计节省费用1亿多美元。

    据了解,两岸海运直航前,福州江阴港

    至基隆港,船舶需向东经基隆外海至日本石垣岛换单,再掉头向西才能到达基隆港,总航距450海里。直航后,从福州江阴港出发的船舶可直接航行至基隆港,航距不到150海里,减少航程达300海里;直航前,厦门港至高雄港,船舶需由厦门港出发向东北方向经过基隆外海向东至日本石垣岛换单,再掉头向西由原航线返回至基隆外海,向南沿台湾海峡东侧到达高雄港,总航距730海里。直航后从厦门港至高雄港出发的船舶可直接航行至高雄港,航距165海里,减少航程达565海里。

    统计显示,2009年,两岸海运直航载运140万人次旅客,同比增长40%,2010年达150万人,增长7%;2009年,两岸运送贸易货物和中转货物5780万吨,同比增长2%;2010年,货运6130万吨,增长6%。2009年,运送集装箱140万标准箱,同比增长11%;2010年,运送163万标准箱,增长16%。在世界航运市场因金融危机普遍低迷的情况下,两岸间海上运输因直航而逆市增长。

    《海峡两岸海运协议》执行过程中,在协议开放63个港口的基础上,大陆又陆续开放7个港口为两岸直航港口。目前,大陆59

    个、台湾12个港口已开通直航运输。两岸94家公司、210艘船舶从事两岸直航运输。

    此外,大陆交通主管部门适时制定允许在两岸登记干线班轮调运空箱等政策措施,惠及了两岸港航企业。严格控制集装箱运力投放,使目前船舶实载率比直航初期已提升约15%至40%,两岸航线运输效益整体上好于其他航线。   (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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