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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6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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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助企业“航行”

来源:中国贸易报  

    国内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短短30多年间经历了3次并购“热潮”。

    最早的企业并购发生在1984年,正值全球第四次企业并购浪潮来袭。由于当时中国企业并购尚处于试点和探索阶段,企业并购无论是规模还是数量都寥寥可数。

    一路走来,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进程并不顺利,无论是中企“海外”并购失败还是印着“中国制造”的产品频遭贸易壁垒,这些不尽如人意的贸易事件时常见诸报端。

    但对于因金融危机而形成的尚处于不确定性中的海外并购市场,中国具有收购意愿和实力的企业还在“伺机而动”,这也为新的海外并购事件的发生创造了条件。

    海外市场对于中国企业来说就像是一个“魔盒”,但不容忽视的是,这个“魔盒”上方却始终悬挂着“达摩克利斯之剑”。

    四川腾中重工收购悍马失败、上海光明食品收购美国健安喜股权、法国优诺公司股权案无疾而终、中国铜版纸遭受美国和欧盟“双反”调查。在或成功或失败的案例中,越来越多的法律问题开始浮出水面。规避投资风险,立足国外市场,成功“开局”,成了当下企业管理者最为关心的问题。

    有专家提出,企业在谋求海外扩张之时,不仅要事先在职业化管理、研发创新、品牌建设和国际销售渠道等方面做好整合发展的战略规划,更要考虑企业自身或产品“出海”法律上的可行性。

    由于经营领域不断扩大,产品和业务会在多个国家和地区销售、运行,这要求企业根据不同国家、不同阶段对风险特征、风险源进行评估,采取不同手段进行化解。这都不是凭借企业领导者一己之力可以完成的。因此,纵观这些案例,越来越多的国人意识到,企业跨出国门急需法律支持。法律服务在整个全球经济社会中扮演着愈加重要的角色。

    法律服务助企业“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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