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门市市长姜龙:
“道理要讲清,老百姓的问题也要解决”
来源:中国贸易报
6月12日下午,由江苏海门市居民姚玉兰状告该市人社局“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案件,在海门市行政会展中心举行听证会和审理会。海门市委副书记、市长、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姜龙,亲自主持了该案的行政复议听证会和案件审理会,在对案件进行充分调查和梳理的基础上,最终驳回她的申请。
这是全国首例由地方行政一把手亲自审理的“民告官”复议案件,因此引起了众多媒体的关注。
虽然这桩“民告官”案件没有因为“全国首例市长亲审”而改变判定结论,但柳暗花明的是,姚玉兰为丈夫争取的丧葬补偿已有了眉目。
“道理要讲清,老百姓的问题也要解决。”“审案”结束后,姜龙拉着姚玉兰的手说。
姚玉兰的申请被驳回,姜龙坦承自己当时心情很复杂,他内心是希望姚玉兰的问题能够通过法律途径直接获得解决。但是通过审理,他发现,现有政策的确无法解决她的问题。
面对市长“审案”的质疑,姜龙说:“市长审案本身只是一种形式,而直面百姓诉求、了解和解决社会变迁过程中产生的原本没有考虑到的问题,才是市长审案的初衷。”
有人质疑市长审案是不是越俎代庖。姜龙强调,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不同于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市长在审案中的作用也与法官不同。法官是主导案件审理,而市长在复议案件中的工作是主持复议案件的程序,并且行使委员的权利。
通过这次“审案”,姜龙发现在日常行政工作中,有些政策不一定很具体,特别是在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重大变革时期,“我们会遇到一些前所未有的现象和问题,这些问题要想在现有的政策框架内找到相应的答案,是很困难的,这就需要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加强研究并予以解决。”
有关媒体提出,面对更多的“姚玉兰”们,政府该如何应对。
姜龙表示,必须要遵守国家法律,同时也要考虑老百姓的实际困难,能在法律框架内解决最好。但是,如果现有法律和政策不能解决,就要在权力范围内,为百姓寻求一条出路。具体到姚玉兰案件中,就是要为她找出一个变通的办法。
有人质疑市长审案有“作秀”的成份。
姜龙答道:如果能履行职责,帮助百姓,倾听老百姓的心声,我觉得自己做的事就很有价值,很有必要。另外,根据制度的要求,我来审案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他表示,现在这个案件引发了媒体和社会的关注,进而有担心和怀疑的声音,我觉得这很正常。即使媒体不关注,我也仍然会这样做,我想大家都会有自己的判断。
“我认为,市长亲自审理一个案件,直接听到很多基层的声音,对法治政府发展的思路,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很有帮助。”姜龙说,在目前行政管理过程中,我们还避免不了各行政部门之间职权交叉,政策也还有空白和遗漏的地方。在这种情况下,光靠一个部门解决某些问题是没有权力,也没有能力的。这就需要提升到市政府层面。市级负责人审理案件可以直接面对百姓的问题,并予以解决。
他认为,这是一种改革。
姜龙说:改革本身就是一种探索,没有现成的路能走。而在探索中,会随时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就需要让问题按改革的思路解决,碰到问题及时进行弥补,不断修订完善,目的是帮助百姓解决问题。
“我常常想,我心中的法治政府是什么样的?那就是让我们的公务员可以合法、合理地执行行政工作。我们的决策要科学、合法,还要合乎民情。立法、监督,执法在国外是三权分立的,而我们国家的政府是三者兼而有之,因此,我们的法治政府建设是需要三者同步发展,最终让百姓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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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居民姚玉兰的丈夫薛某生前是该市一家“事改企”单位职工。2003年改制时,在人事部门办理了人事代理,并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缴纳了养老保险。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09年,就在薛某离退休还有4个月的时候,一场大病夺去了他的生命,十几万元的医疗费本压得这个家庭喘不过气来,而他还无法享受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好处。对于薛的遗属姚玉兰来说,日子就更苦了。丈夫在世时她就在家务农,几乎没有经济来源,一家生活全靠丈夫的工作,现在丈夫不在了,自己又已63岁,体弱多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能指望的就是丈夫的抚恤金。可是,令她始料未及的是,本以为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支付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和救济费,可2011年4月26日,海门市人社局的一纸答复却让她陷入了绝望的境地。人社局认为,姚申请的三种费用按规定是参加企业保险的员工才能享有的,当年改制时,薛某已经放弃了这些后续费用而自愿参加了事业单位保险,在事业单位保险中是没有这些保险条款的,因此也没有法律依据从事业保险基金中为姚玉兰支付这三项费用。
失望之余,姚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海门市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
(董 哲 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