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征税:敢问路在何方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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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国税局给淘宝明星店铺“我的百分之一”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其他大大小小淘宝店主隔岸观火,自认为给网店征税的事情还“轮不到”自己头上。不过,记者通过淘宝旺旺联系到的几位网店店主都无一例外地再三提醒记者说:“不要提及我和我们网店的名称,要是引起‘有关部门’注意,也许,下一个被征税的就是我。不管挣得钱多钱少,低调行事最重要。”
网店征税,这似乎是一件不太受欢迎的事。对于开店的掌柜们来说,势必增加税收上的负担,对于网购迷们来说,则担心“羊毛出在羊身上”,网购从此不再便宜实惠。
不过,自己的“算盘”打得再响,也不可能永远生活在免税的“灰色空间”和“真空地带”。记者了解到,自去年7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施行以来,国内网店开始步入“实名制”时代。一年多的时间里,网店征税问题一直是“剑在头上”,武汉作为个人网店征税试点地区,在今年6月底已经投入运行了“武汉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网”。
据武汉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已办理工商注册的网店经营者可登录该网站免费申领营业执照电子标识,加贴在自家的网店中。虽然电子标识以自愿申请为原则,与税收无直接关系,但政府部门把网店纳入常态化监管的趋势已非常明朗。
目前,国内“主流消费网购化”呈现出巨大力量,网货已经成为社会消费热点,网购已经成为主流购物模式。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报告显示,2010年,国内网上零售用户多达1.58亿人,市场交易规模达5131亿元,约占全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3%。而阿里巴巴集团高层表示,集团旗下的淘宝网2010年交易额达4000亿元。
另据淘宝网数据显示,2010年,淘宝网注册用户达3.7亿,在线商品数达8亿件,全国有近182.3万人通过在淘宝网上开店实现了就业。
“作为经营者来说,我们也不是不懂营业要交税的道理,我们对此也有心理准备,不想偷税漏税。不过,我们在乎的是怎么交这个税。目前国家对网店征税的标准和方式都未确立,很多地方税务部门对网店征税也基本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样一来,不公平不透明,难以服众啊!”淘宝网多位网店店主都表示了这样的态度。
对此,记者拨打了武汉市国税咨询热线12366,询问网店税收的计算办法,工作人员给的答复是,并未收到专门针对网店如何征税的指导文件。而且,武汉市国税局办公室主任周光春此前也曾指出,即便对网店征税有法可依,但电子商务是新兴产业,对于既没有注册公司也没开实体店的“纯网店”,国家目前并无明确征收办法。
据淘宝网公关部颜乔介绍,淘宝网店分三种:一是没有进行工商登记的个人卖家,二是已注册公司的个人网店,三是实体店的网上商铺。后两者与线下的实体公司别无二致,均应依法纳税。但对于第一种即“纯个人网店”,目前中国尚未出台征税的具体办法。
对于网店征税办法,湖北经济学院电子商务专家毛志斌指出,网购是虚拟经济,目前税务部门几乎只能依据支付宝等电子支付工具来推算网店的交易额。而这并不严谨,线下支付大量存在,向掌柜索要发票的网友也少之又少。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也表示了同样的担忧,他认为,征税应当有标准,电子商务的标准主要是交易额,但交易额并不容易测量。目前国内主要运用支付宝进行第三方支付,但大量的买家会跳过支付宝直接用信用卡网上支付,到底交易了多少金额,无从知晓。如何分辨网店与实体店相结合的情况更是难点,因为很多网店拥有实体店,财务并没有分开计算,再加上工厂作业,其中的界限很难分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