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立法保护凌河生态环境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记者吴井东刘海宏)近日,辽宁省凌河保护区管理局发布《辽宁省凌河保护区条例》。此条例将于8月1日起生效实施,任何人在凌河河道上随意进行挖沙、围垦、排污、破坏植被等行为,今后将受到法律的追究。这是凌河治理保护事业发展的里程碑和新起点。
《辽宁省凌河保护区条例》于5月27日经辽宁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二次审议通过,将于8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共24条,主要内容是授权凌河保护区管理机构以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明确治理责任以及保护区的主要管理制度和基本义务规范。治理保护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和资源保护,恢复凌河生态,促进凌河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规定凌河保护区实行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制度,河道采砂权采取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方式,由凌河保护区所在的市按照批准的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开采计划统一组织出让。同时还规定了凌河保护区内禁止和许可事项,针对当前凌河治理实践中存在的突出违法行为,如乱采滥挖河沙、在河道上围垦、向河道排放污染物、乱砍滥伐树木等,设置了相应的处罚内容,对行政执法工作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2010年9月,辽宁省委、省政府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作出了对大小凌河划区设局的重要决定,正式建立凌河保护区,对大小凌河的水体、河流湿地和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实施严格的保护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