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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11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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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拟对加价提车费征税

消费者担心购车成本加大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张莉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修订稿初稿,修订稿拟对购车款之外的增配费、装饰美容费、加价费统一计入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有消费者认为,这几年汽车加价提车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税务部门如果对此征税,等于从政策层面上认可了本不合理的加价行为,这让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新政恐加重买车人负担

    税务部门要求把车辆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部开具在同一张机动车销售发票上,凡不按规定开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发票管理办法对经销商进行处罚。

    据记者了解,部分消费者对一些汽车经销商不按汽车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车的行为都是无奈妥协,因为如果拒绝加价或者不在其4S店做装饰的话,一般好几个月也别想拿到车,这种加价提车的行为其实也侵犯了拒绝加价提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业内人士指出,如果要和整车捆绑在一起开发票,无异于认可了经销商加价售车的行为。以购买车内装饰名义加价买车的消费者,实际上多支付的金额属于额外消费,将这部分算在整车价格里按购置税征收,显然并不合理。

    有消费者担心,如果实施车辆购置税新政,将加大购车成本。因为按照目前征收10%的车辆购置税来计算,一辆车多加1万元提车费,就等于需要多缴纳1000元的购置税,这就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有汽车经销商担心,如果新政实施,会影响到部分对价格较敏感的消费者,这部分顾客的犹豫可能导致汽车销量下滑。但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的一位汽车销售人员对记者表示,目前市场上加价金额较高的车型主要是紧俏的进口车,这个政策对其他车型的销量并没什么影响。

    记者致电东风本田北京黄寺4S店时被告知,低配自动挡CR-V售价在197800元,全市基本没有水晶紫色的现车,加多少钱都提不到,目前店里现有的黑色、白色、银色车型,加价1万元就可以提车。在记者表示犹豫时,销售人员马上提出和领导请示后加5000元就可以提车。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加价费只会开收据,不计入车款发票中。

    经记者了解,目前消费者购买的紧俏车型,诸如加价费、添加额外车内装饰等费用,均未统一计入汽车销售发票。

    质疑加价售车合法化

    一些汽车厂商曾公开发表“加价售车违法,厂商明令禁止”的观点,指出加价销售不但违反了价格监管法规,而且侵犯了正常排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收取加价款实际上是收取商业贿赂,强制搭售汽车装饰则涉嫌不正当竞争。

    中消协相关负责人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认为,加价售车违反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规定。

    国税总局称,汽车增配费、装饰美容费、加价费是实际生活中最常见的购车价外费用。价外费用避税风险较大,属于反避税范畴,而代收代交保险费等容易确认,避税风险较小。税务部门要求把车辆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部开具在同一张机动车销售发票上,主要是便于控管,实现以票控税的目的,改善目前有的费用开票、有的不开票、有的开机动车统一发票、有的开其他发票的混乱状况。国税总局在修订稿中称,此举并不意味着对加价售车行为予以肯定或者否定。

    汽车分析师贾新光认为,国家应该要求经销商明码标价,但由于有的汽车加价费数额很大,如果不对其征税,国家会流失很多税收。

    有汽车专业人士表示,修订稿初稿里规定经销商要把车辆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部开具在同一张机动车销售发票上的规定本身对消费者没有好处,消费者都能接受加价现金只开收据或者开成维修服务票,所以征税检查难度和成本较大,操作性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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