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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1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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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资渐入十大新兴战略产业领域

来源:中国贸易报  

    插图设计/高阳文

    本报讯  据国家发改委消息,中国将采取十大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

    该部委最近下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各地在以下10个方面制定政策或采取措施:清理规范现有针对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的准入条件、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资金等公共资源对民营企业同等对待、保障民营企业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政策制定、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扶持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市场示范应用、鼓励发展新型业态、引导民间资本设立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民营企业充分利用新型金融工具融资、鼓励开展国际合作、加强服务和引导。

    在《意见》中,发改委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加快清理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域的准入条件,制定和完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相关管理办法。除必须达到节能环保要求和按法律法规取得相关资质外,不得针对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在注册资本、投资金额、投资强度、产能规模、土地供应、采购投标等方面设置门槛。

    此外,为保障民营企业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政策制定,发改委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各地发展改革委员会在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配套政策、发展规划时,应建立合理的工作机制,采取有效的方式,保障民营企业和相关协会代表参与,并要充分吸纳民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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