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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30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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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加快长江上游地区“会展之都”建设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兰馨

    “到2015年,重庆将建成设施先进、品牌汇集、服务优质、管理规范、氛围浓厚、功能彰显的长江上游地区会展之都、区域商贸会展中心。”重庆市副市长刘学普日前在“重庆会展北京推介会”上表示,到“十二五”末,重庆市的会展场馆展场面积将达到80万平方米,每年展出总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会展业直接收入65亿元,拉动相关产业增加收入500亿元以上。

    近来,重庆为加快实现长江上游地区“会展之都”的目标,出台了10项扶持政策推进会展业的发展。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王锦珍在出席“重庆会展北京推介会”时指出,重庆市政府出台的10项扶持措施,将保障重庆会展业获得更好的发展,并促进重庆经济的发展。

    提速“会展之都”建设

    据刘学普介绍,2010年重庆举办展览活动409个,展出总面积291万平方米,举办节庆活动241个,创造直接收入25.3亿元,拉动消费214.3亿元,各项指标增幅30%以上。

    在场馆建设方面,现已建成重庆国际会展中心、重庆展览中心、重庆农业展览馆等多个会展场馆,展场面积17万平方米。将于2012年10月投入使用的重庆国际博览中心,总建筑面积达到60万平方米,将成为集展览、会议、酒店、餐饮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智能化、专业化场馆。

    随着国务院批准重庆成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制定了《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去年,国家又将重庆列为全国五大中心城市之一,相继设立重庆两江新区。随着众多政策的倾斜,重庆成为全国最具活力的投资热土,经济发展呈现出又好又快的良好势头。

    10项措施作保障

    刘学普介绍说,在去年出台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会展业发展的意见》中有10条政策推进重庆会展业发展:

    所有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各类中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入驻西部国际会展城,2020年前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设立的两江新区发展专项资金,以投资入股、定额补助、对发行企业债券和贷款实行贴息等方式,扶持区内的先进制造和现代服务类企业发展。

    两江新区内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3年内,按有关规定提取的风险补偿金(按当年利润额的3%至5%)可税前扣除。

    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新办会展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两年内按企业所得税的市级留成部分实行全额返还。

    重庆市政府及市级各部门主承办的全国性或全市性会议展览节庆活动、引进的国际性或全国性会议展览节庆活动,2020年前按项目总收入减去项目总支出的差额计征承办单位营业税。

    凡获得重庆市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和国际组织认证的品牌会议展览节庆活动实行一次性奖励。

    凡引进举办750个国际标准展位以上的会展活动和国际国内重要会议、落户重庆的国际性或全国性会展活动,对引进者实行奖励。

    对长期落户重庆的国际性或全国性会议展览活动,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500个国际标准展位以上的会展项目,该项目当年贷款发生的利息,按年利率2%、贴息时间不超过1年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贴息,每个项目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对举办国际性和全国性的会议展览活动,根据规模大小给予不同程度的场地租金优惠政策。

    该10项政策的出台,为重庆会展业的快速发展,为重庆打造长江上游地区“会展之都”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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