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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8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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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就原材料出口限制案向世贸高调上诉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邢梦宇

    “中国是会提出申诉的。”针对世贸组织(WTO)争端解决机构裁定中国原材料出口政策不符合WTO规定一案,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在该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做出上述回应。

    近日,商务部网站亦发布消息称,中方就此案正式提出上诉,要求推翻专家组报告的部分裁决。

    争端由来已久

    一些发达国家对中国原材料出口政策提出异议的时间要向前推进2-3年。

    2009年6月,美国、欧盟在WTO框架内向中国提出贸易争端请求,称中国对铝土、焦炭、萤石、镁、锰、金属硅、碳化硅、黄磷和锌等9种原材料采取出口配额、出口关税和其他价、量控制措施,推高了国际市场原材料价格,并使得中国相关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具备了“不公平优势”。

    2009年8月,墨西哥也以类似理由提出贸易争端请求。

    2011年7月5日,WTO向成员国发布美国、欧盟、墨西哥2009年诉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案的专家组报告。

    在报告中,专家组分别就案件审查范围、出口关税、出口配额、中方援引例外条款抗辩、出口配额分配及管理、出口许可证发放、最低出口限价等7个方面作出裁决。

    其中,专家组支持中方关于案件审查范围、出口配额分配及管理、出口许可证发放等方面的大部分观点和立场,认定中方取消了出口限价有关措施,认同中方对耐火黏土和萤石采取的综合管理措施。

    但专家组同时也裁定中方涉案的出口关税和出口配额措施不符合中方加入WTO的承诺和有关规则,且未满足保护可用尽自然资源、保护人类生命健康等例外条款的条件。

    高调上诉

    按照WTO争端解决程序,当事方应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60天内提出上诉。按照这一时间表,9月2日是中方提出上诉的最后期限。就在离最后期限仅剩3天的8月30日,商务部在其网站上发布正式应诉的消息。

    据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在接到专家组报告的50多天里,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了庞大的法律团队,进行了上诉的可行性调查,并于最后作出高调上诉的决定。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如果中方能够提出有力的反驳证据,也有可能部分修改甚至推翻专家组报告。

    “我认为中国的做法和政策不违反WTO的规定。”沈丹阳在会后向记者明确表示。

    据商务部有关人士表示,中国对于原材料出口所采取的相关政策,部分得到了专家组报告的肯定。对于部分内容专家组有不同的意见、不同的表达。

    商务部原新闻发言人姚坚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中国对于出口行业的管理,以及对于稀土原材料的管理兼顾了国内的制造生产和出口两个方面,兼顾了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两个方面,所以有关部门将按照WTO争端解决机制,妥善做好相关法律诉讼工作。

    该案意义重大

    现阶段,欧盟每年从海外采购的原材料占其总进口的10%,而且应用这些原材料的生产与制造领域安置了3000万欧洲就业人口。

    据路透社报道,WTO的初裁意味着美国、欧盟和墨西哥获胜。

    对此,清华大学中美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周世俭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中国政府决定上诉的举动表示欣赏,“保护资源环境天经地义,如果一个国家连自己的资源都没有能力保护,这个国家就是殖民地。这次WTO裁定明显倾向于西方。WTO规则提倡‘防止歧视’、‘公平贸易’。同样道理,美国高新技术产品对中国的出口管制难道不算歧视吗,就符合公平贸易和自由贸易原则吗?在这个问题上WTO没有发声。”

    业内人士纷纷表示,中方急需此案胜诉。如果败诉了就会导致西方国家发难中国稀土政策,中国正面临着背水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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