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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2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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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及最具影响力人物公布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张莉

    近日,2010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及有影响力人物评选活动结果发布会在北京举行。

    据2010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评选活动秘书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当选的重大事件(案件)中,国务院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有力等两个事件(案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等3部门共同推荐,认为具有重要影响力。活动自今年4月起,面向全国征集候选事件和人物,评选的程序主要是组织推荐、初审评议、评委会评审和发布结果4个阶段,历时半年多。

    此外,评选分为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和最具影响力人物两项。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的评选范围及要求为:专利、商标、版权等领域保护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制定、修订的对知识产权保护有重要影响的政策法规;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重要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成果或事件、案件等,评选数量为20件。最具影响力人物的评选范围及要求为:各级行政、司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中,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修订、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学术和理论研究等领域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显著影响和较强示范激励作用的代表性人物,评选名额为10名。

    2010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分别是:国务院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有力;中国专利法律制度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通领科技集团在美专利诉讼赢得五连胜;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签署;好孩子公司诉美国制造商及经销商等专利侵权案经最高法院再审获胜;瑞士维氏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亿钻公司专利侵权案达成行政调解协议;首都保护知识产权志愿者活动成效明显;国家工商总局圆满完成3年解决商标审查评审积压问题的目标任务;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发出《芜湖倡议》,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达成《苏州共识》;“解百纳”商标争议得到圆满解决;江苏江阴工商局查处利用互联网侵犯“爱马仕”等世界知名商标专用权案;福建省工商部门保护涉台商标专用权;山东省工商局加强地理标志注册和保护,做大做强地方特色品牌;中国著作权法律百年国际论坛在北京召开;中国作家向谷歌维权;南通家纺市场成为WIPO全球首个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中央电视台首获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使用音乐作品著作权许可;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18家视频网站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版权保护。

    2010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10位最具影响力人物(按姓氏笔画排序)包括: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王自强;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处处长邢冬生;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秘书长吕国强;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法学教授刘春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前任局长李建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中国著名知识产权法专家吴汉东;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法务官宋柳平;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中国作协副主席、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理事张抗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陈锦川;山东省青岛市分管知识产权工作副市长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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