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2011年12月6日 星期二 返回版面目录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讯 今年以来,山东省高青县法院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提高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其中和解和自动履行率达到89.4%。取得了较好的执行效果。
高青县法院采取和谐执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原则,对不同性质的案件采取不同的执行措施;加大新收案件的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地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媒体宣传,曝光被执行人信息。 (胡廷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