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企暴利税起征点将上调“三桶油”将获益
来源:中国贸易报
近日,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的上调思路推出了。分析人士认为,提高起征点无疑将利好拥有原油开采销售业务的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但也希望特别收益金能更加有效地发挥其调节利润分配的作用,提高石化业整体盈利能力,同时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利好三桶油
现行特别收益金的起征点为40美元/桶,于2006年确立。根据规定,凡在中国陆地和所辖海域独立开采并销售原油的企业,以及在上述领域以合资、合作等方式开采并销售原油的其他企业,均应按规定对因原油价格超过40美元/桶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的方式,按月计算、按季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比率为20%-40%。
“先有成品油价格下调,后有新资源税的实施,对于三大油来说都是负面消息。若提高特别收益金起征点,对三大油而言无疑是利好。”民族证券石化分析师齐求实对记者表示。
据测算,若上调至50美元/桶,则油企少缴的特别收益金还不足以“弥补”新资源税后多缴的税收;若上调至55美元/桶,则两者可基本相抵。
如何“抽肥补瘦”
“三桶油”年报数据显示,2006-2010年三大石油公司累计上缴石油特别收益金3615亿元。其中,中石油2310亿元、中石化794亿元、中海油511亿元。
“征收特别收益金是调控利润分配的一种手段,有利于对全行业补贴和政策制定留一定余地。”一位业内人士认为,目前特别收益金用于补贴炼油亏损的较多,希望未来能够更多一些分配到其他环节如改造油田装备等,提高石化行业的整体盈利能力。
此外,也有市场人士认为,石油特别收益金“要抽肥更要补瘦”。如何让这些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还需对特别收益金的征收、使用以及对消费者的补贴之间的连接机制进行更深入的考虑。 (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