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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3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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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CPI攀升的思考:通胀中须保障中低收入群体利益

来源:中国贸易报  

    ■杨文韬

    目前,通胀问题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关键问题,通货膨胀最直接的表现就是物价上涨,而物价是否合理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作为普通消费者所购买的物品与劳务的总费用的衡量标准,消费者物价指数(CPI)被视为观察和衡量通货膨胀水平的重要依据。一般情况,当CPI大于3%的增幅时,表明出现了通货膨胀;而当CPI超过5%的增幅时,意味着通货膨胀较为严重。近两年,我国物价上涨速度逐渐加快,从CPI指标上来看,今年的通胀形势尤为严峻。数据显示,我国2011年前5个月CPI同比升幅均在5%左右,7月份更是以6.5%创下36个月以来最高升幅,通货膨胀已处于较高水平。

    不可否认,社会物价水平适当的上涨可以对经济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如扩大投资、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提高就业率等。然而,物价上涨过快显然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负面效应。特别是恶性的通货膨胀是对社会财富的重新洗牌。中低收入群体在这场财富排列重组的过程中受到的伤害最大。对于富裕阶层,还可以通过财务杠杆,利用通胀来降低自身的债务成本。但是对于中低收入群体而言,却要实实在在地承担通胀对他们生活质量侵蚀的实质性后果。目前,在我国,CPI的调查内容按用途划分为8个大类,包括食品、烟酒、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可见,CPI调查的范围涵盖了居民的衣食住行用各个方面,物价变动与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通货膨胀引起物价持续上涨,容易引起社会恐慌情绪,产生连锁效应,被投机商所利用,不利于社会稳定。因此,当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遭遇到通胀之时,一个共同的应对措施,就是改善这些通胀中利益受损群体的生活条件。

    通胀中保障中低收入群体利益的几点建议。中低收入群体对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的承受能力有限,生活质量的好坏一定程度维系在食品价格的涨落上。因此,政府有关部门要从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加强对中低收入群体的关心,采取有效措施遏制物价的进一步上涨,增强中低收入居民家庭对物价上涨的承受能力。

    一、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应力争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我国各级政府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正在戮力同心构建新时期的和谐社会,这个和谐社会的前提,就是把国民的根本利益当作政府执政、施政的核心服务对象。因此,在具体的行政过程中,当前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应力争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始终把民生摆在政府工作的第一要位之上。

    二、缓解通货膨胀的压力,首要的是解决收入增长问题,提高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确保收入增长指数高于价格上涨指数。政府应该采用财政转移支付的行政手段,加强对弱势群体的补贴,保证中低收入者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在通货膨胀的背景下,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增强他们抵御通胀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我们目前也采取了很多做法,能够使得低收入阶层的整体收入有一个稳步提高,从而使得整个国民收入当中的收入差距朝着缩小的方向发展,对现在提出的以人为本、增强人民的幸福感有积极的意义。

    三、加快建立现代社会保障体系。当前,物价上涨较快,“病”老虎、“子”老虎、“房”老虎一直威胁着低收入者,怎能拉动内需?经济失衡的内因主要是由于家庭收入占GDP的比重在下降,而家庭在医疗、教育以及住房等方面的支出比重却在上升,这种现象带来消费不足。因此,拉动内需必须把低收入者的顾虑打消掉,提高职工工资,加快建立现代社会保障体系。这才是启动内需的根本。

    四、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就业率。

    实现稳定就业是保证城市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增加,进一步增强其对物价上涨的抗压能力最关键的问题。因此要引导中低收入群体转变就业观念,进一步加强就业免费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技能,大力鼓励和资助中低收入群体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通过实现就业,增加收入,减轻物价上涨对其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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