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高筑贸易壁垒
中外禽肉进出口大过招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邢梦宇
近日,记者从中国商务部了解到,美国已就中国对其出口白羽肉鸡征收“双反”税一事正式向世贸组织(WTO)发出申请,要求成立争端解决专家小组介入此案,以确保美国生产者利益。
就在美国高调上诉背后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中国禽肉出口已经遭到众发达国家围追堵截多年,产业发展举步维艰。
先越雷池另有其人
2009年9月27日,商务部对美国白羽肉鸡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根据调查程序,商务部分别于2010年8月30日和9月26日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应诉企业反倾销税率为50.3%至53.4%,其他为105.4%;应诉反补贴税率为4.0%至12.5%,其他为30.3%。
2010年8月,中国对美国白羽肉鸡征收“双反”税,认为美国白羽肉鸡存在补贴和低于成本销售。在征税前,美国是中国白羽肉鸡的最大进口国,但征税后,美国白羽肉鸡出口下降近90%。
对此,美国认为中国相应部门未能采取适当措施和法定标准,包括未客观审查证据就作出美国企业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认定,未能正确计算倾销幅度和补贴额度,此外,调查过程还缺乏透明度。
2011年9月20日,美国要求就白羽肉鸡一案与中国进行磋商。10月28日,中美双方在日内瓦举行会谈,未达成一致意见。
美国在此案中摆出一副受害者面孔。实际上,反观中国,禽肉出口企业面对的则是早已丧失殆尽的欧美市场。
2004年,中美两国同时爆发禽流感,双方均停止进口对方禽肉产品(此前美国也并未对中国放开禽肉市场)。2004年4月,中美商谈后同意同时解除各自的禁令,约定在履行相关程序后,美方向中国出口冷冻禽肉产品,中方则对美国出口熟制禽肉产品。但是,美方在保证履行承诺的前提下,希望先开始向中国出口。中方即提前对美国禽肉产品开放了市场。
然而,在把本国禽肉产品输入中国以后,美国开始千方百计地阻止中国禽肉产品对其出口。美国农业部以“履行有关法律程序”为由,将开放市场一事一拖再拖,并接连在政府拨款法案中写明,“不得将政府拨款用于制定和实施有关中国禽肉产品输美的规定”。
2009年3月10日,美参议院通过了《2009年综合拨款法案》,其中727条款规定:“根据本法所提供的任何拨款,不得用于制定或执行任何允许美国进口中国禽肉产品的规则。”美国政府以限制政府资金使用途径的方式,继续将中国禽肉制品拒之门外。
2009年4月,中国向WTO提出申诉,抗议727条款。2010年8月,WTO下达最终裁定结果,支持中国,这才打开美国禽肉市场。
虽然,中国禽肉输美之路已经打开,但是在将近5年的闭关时间里,中国禽肉生产企业损失十分巨大。据中国商务部统计,在2004年至2008里,中国未向美国出口过禽肉。与此同时,中国从美国进口的禽肉制品累计超过400万吨,占到中国禽肉进口总量的75%以上。
欧洲市场跟风
美国限制中国禽肉进口是以禽流感为由,那么欧盟则使用技术性贸易壁垒为手段,抬高禽肉产品进口门槛。
1996年8月1日至2001年5月24日,欧盟以中国出口的禽肉中含有动物疫病和农药、兽药残留等为由对中国关闭市场。在解禁之前,欧盟还设立了新的检验要求,这就意味着,中国禽肉企业在熬过5年寒冬之后,又面临更高的贸易门槛。
2002年1月,欧盟以从中国进口的部分动物源性食品中含有氯霉素残留和中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未达到其要求为由,全面禁止从中国进口动物源性产品。
就在同一年,韩国、日本、马来西亚以及俄罗斯相继对中国禽肉产品下达“封锁令”。一时间,中国禽肉产品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直到2008年,上述国家才陆续对中国企业开放禽肉市场。在同一时间,巴西、泰国等具有替代性的产品填补了中国在欧盟以及其他国家留下的市场空白。
对此,国家质检总局官员向记者透露,在禽流感爆发的时期,有些国家包括我们中国会采取一些紧急措施限制外国肉类进口,这是无可厚非的。在面对欧美国家对禽肉产品围堵的过程中,企业应该提高产品生产工艺,制定更加严格的检验检疫标准,以防发达国家突然袭击。
同时,她也坦言,在禽肉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制造商为了达到进口国的环境标准,不得不进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检验、测试、认证和签订等手续并产生相关费用。因此,出口产品的中间费用及附加费用的增多,进一步提高目前中国出口禽肉产品的生产成本,降低了出口产品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