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1年深陷诚信“罗生门”的企业
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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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撰文 本报记者 张莉
编者按:即将过去的2011年是不平淡的一年,因企业缺乏诚信而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屡屡出现。品牌是长期商誉积累的结果,而诚信是品牌发展的基础,稍不注意就会毁于一旦,唯有诚信才是企业经营之道。然而,乐观地看,各种质量“门”的高频率曝光,同时也说明监管在进步,公众消费权利正在受到更多的关注。
本版特挑选了几起在2011年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反响的经济法律事件,以警示企业,用牺牲道德和消费者利益换取利润,最终必然付出沉重代价。
家乐福价格欺诈事件
进入中国15年的家乐福,今年1月6日被国家发改委披露涉嫌价格欺诈,涉及利用虚构原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多种欺诈行为。
比如,上海市家乐福南翔店销售弓箭球形茶壶,价签标示每个36.80元,实际结算价每个49.00元;销售丁香吉祥茶壶,价签标示每套36.90元,实际结算价每套66元。有类似“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的还有:昆明市家乐福世纪城店、武汉市汉福超市洪山广场店、重庆市沃尔玛北城天街店、长沙市家乐福芙蓉广场店、家乐福韶山路店等。
国家发改委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了价格欺诈,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国家发改委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的,最高处以50万元罚款。
事发后,家乐福表现出的傲慢以及缺乏真诚和诚意的道歉,使得公众对家乐福的好感尽失。这种违反《价格法》和恶意坑害中国消费者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家乐福的品牌形象。
入选理由:消费者普遍认为,家乐福这种大型跨国零售巨头为了维护自身形象,应该能够诚信经营,可没想到的是,他们恰恰是利用了“外来和尚会念经”的心理,在价签上玩起了戏法。这种做法不但失去了消费者的信任,也会损害这类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经营发展。据悉,不光是家乐福,沃尔玛也存在此类现象。家乐福价格欺诈被罚款,对跨国公司、零售行业是一个警醒。这些跨国公司应该明白,在中国做生意,不能肆无忌惮,更不能无视中国的法律法规,损害消费者利益。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只要存在价格欺诈、误导性标价等行为,都应该一视同仁,受到同等处罚。跨国公司不能因为我国宽松的投资环境而愈发胆大妄为。
发改委责成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给予违规企业处罚,是一个良好开端,但要清除商业欺诈的社会风气却是任重道远。要杜绝价格欺诈行为,不能完全依靠企业自觉,还得依靠严格的执法力度。违法者必须付出惨重的代价和成本,才能遏制其违法牟利的冲动。
味千拉面“骨汤门”事件
7月下旬,一向以底汤营养丰富出名的日式快餐“巨无霸”味千拉面,被曝号称用猪骨熬制的味千拉面骨汤,却是用汤粉、汤料调制而成,每碗汤的成本不过几毛钱。而“味千拉面一碗汤含钙量高达1600毫克”的宣传被指涉嫌虚假宣传。
味千拉面就此回应称,味千汤料是通过熬制工艺生成了高品质的味千汤料浓缩液,随后配送到餐厅通过一定的比例还原成味千白汤,并申明所用汤料非粉剂勾兑。针对此前消息质疑的钙质含量问题,味千方面表示:“味千汤底的钙含量是由于浓缩未还原的计算方式错误而致,对此,我们已经修改。”
味千在致歉声明中说,公司在诚信经营及社会责任承担方面存在不足,并保证今后广告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
11月16日,上海市工商局对此前味千拉面“骨汤事件”作出了调查与处罚定论,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由,决定对味千进行行政处罚,罚款20万元。味千表示愿意接受及执行当局的决定及整改意见。
入选理由:味千(中国)在2011年半年报中称,“骨汤门”事件对味千拉面的品牌形象造成不利影响,味千拉面的销售在该事件发生后大幅减少。这家在中国内地和香港拥有585家分店的日式快餐“巨无霸”尚且涉嫌虚假宣传,这不禁令消费者感到疑惑:食品行业还有着多少“李鬼”?
专家分析认为,“骨汤门”折射的不仅仅是背后监管主动性不强、消费者维权难和第三方独立机构检测的缺失,更是全社会对“香浓和强烈刺激口味的追求”已经到了偏离正轨的地步,而这甚至是导致食品添加剂被不断发明乃至使用的重要原因。现行法律法规设定的违法成本,相对企业所得来说远远不够高,对企业威慑力不够。专家建议,可以考虑借鉴国外的经验,增加较高额度的惩罚性赔偿,大大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加大法律的威慑力。
双汇集团卷入“瘦肉精”风波
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的3·15节目《“健美猪”真相》报道,河南孟州等地养猪场采用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饲养,有毒猪肉部分流向河南双汇集团下属分公司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3月16日,双汇集团在其官方网站发表声明称,对于此事给消费者带来的困扰,双汇集团深表歉意,并责令相关公司停产自查。
瘦肉精被认为是肉制品业的“三聚氰胺”,它属于一种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如果把“瘦肉精”添加到饲料中,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但国内外的相关科学研究表明,食用含有“瘦肉精”的肉会对人体产生危害。目前,全球136个国家和地区都规定肉品不得检出瘦肉精。
7月25日,“瘦肉精案”在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5名被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
入选理由:双汇集团是国内规模最大的肉制品企业,瘦肉精事件令其声誉大受影响。双汇集团总经理游牧曾在“百家食品企业践行道德承诺网上行”活动上表示,双汇集团“把‘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高于一切’作为质量方针,始终坚持‘产品质量无小事,食品安全大如天’的思想”。但令人遗憾的是,上述承诺形同虚设。
瘦肉精事件为全国养猪业敲响了一记警钟。在这次瘦肉精事件中有3名负责防疫、检疫的公职人员被判刑。事实上,针对食品安全问题,人们反复强调,监管者要负起责任来,事先防范永远高于事后惩处,面对类似问题,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需要“双管齐下”,这样既有利于食品安全,也有利于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思念水饺深陷“细菌门”
今年7月,食品安全部门检验出批次号为20110628106A的思念牌三鲜水饺含有致病菌。随即,思念公司对该批次产品做出下架处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罚款处理。但直到今年10月,北京工商局发布产品下架通知才将此事公之于众。备受质疑的思念公司发布了迟到的道歉声明,称:“2011年7月是一个令思念同仁难过和反思的日子。”此外,凡“思念三鲜水饺”800克袋装(含肉类)批号为20110628106A的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产品,均可凭外包装退货。
然而,思念公司副总经理贾国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所作的一段陈述,却引发了外界对“速冻食品新国标倒退”的一片质疑声。
贾国飚称,“按国家目前的食品安全卫生标准,水饺中确实不得含有金黄色葡萄球菌”,但是,“按照新的即将生效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被检出有问题的水饺金黄色葡萄球菌含量是达标的”。几乎在所有人看来,这句解释背后的意思是,食品安全标准要降低了。
入选理由:作为国内冷冻食品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思念“水饺事件”引发了消费者的关注与担忧。中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以出口为主,越改越低的国家标准肯定不适合中国经济的发展。国内几大品牌水饺纷纷沦陷“细菌门”,令冷冻速食产品在消费者心中建立起来的信任土崩瓦解。
此次速冻食品新国标放宽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的要求,被指是速冻行业企业的共同呼声,也有人称之为“几个大企业绑架了一个行业”,大企业联手参与改变国家标准,降低了生产成本,或者说转嫁了生产成本。食品不仅关乎国民健康,也关乎食品企业的“健康”,如果不能制订严格的标准,不仅民众健康难以保证,企业的发展也会受损。所以,在制定国家标准时,要普遍听取业内的看法,公开意见征集过程,而不是依靠几个大企业、几个学者闭门制定出来。
达芬奇家具“造假门”
7月10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播出《达芬奇天价家具“洋品牌”身份被指造假》,在业界引起轩然大波,也导致了消费者对家具行业的信任危机。据了解,达芬奇公司销售的这些天价家具,并不像公司宣称的那样是100%意大利生产的,所用的原料也不是达芬奇公司宣称的名贵实木白杨荆棘根,而是高分子树脂材料、大芯板和密度板。经过检测,消费者购买的达芬奇家具甚至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7月22日,达芬奇公司承认其代理的部分家具确为国内厂家生产,出口至保税区“镀金”后再向国内“进口”,即保税区“一日游”模式。
入选理由:达芬奇事件曝光后,高端家具行业整体面临严峻的信任危机,不少其他高端洋品牌同样也是订单骤降,销售停滞。这一事件对家具企业甚至所有中国企业来说都是一个告诫,做品牌是长期的事业,不能急功近利,诚信建设需要严谨规范,不能投机取巧。
类似达芬奇造假事件在其他行业也屡有发生,如果不严密防范,将会迅速演化成一种社会公害,动摇社会诚信体系,损害消费者利益。因此,有专家认为,应当以达芬奇事件为戒,构筑起一套严密的防范假冒伪劣产品的监管机制。
淘宝商城“双11欺诈门”事件
11月11日之前,淘宝便在各大媒体大打“世纪光棍节”广告,以期通过“双11网购狂欢节”活动启动大规模促销,加强对淘宝商城的推广力度。
然而,多位买家发现,自己在淘宝商城推出的“双11网购狂欢节”活动中抢购到的“5折包邮”订单在毫无提示的情况下被商家擅自取消了,还有一些买家在付款后发现有的商品不能选择颜色和尺码,甚至有消费者指出部分淘宝卖家虚抬价格后再打折促销。
面对网友的投诉,淘宝客服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11月11日当天零时过后瞬间涌入人流巨大,造成系统拥堵,因此,部分商品一时无法进行尺码和颜色等属性的选择,就此形成部分无效订单。有些商家经过与消费者沟通,确定了属性进行了发货,有些无法联系上消费者的商家不知道消费者想要的商品细节,故无法发货。遇到这种情况,无论商家有没有发货,淘宝商城都为消费者准备了3000个商城积分(价值30元人民币)表示歉意,并将于11月16日发到消费者的支付宝账户。
对于淘宝的解释,部分网友表示不能接受,“现在店家售价提高了,不肯按11日的促销活动价卖,淘宝送的3000积分不足以补差价,淘宝自己出了问题为什么要买家承担损失?”
对此,法律界人士指出,像网购狂欢节这样的大型促销活动,淘宝商城应事先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并提前做好预案,而不是事后以“技术原因”搪塞消费者。消费者付款后,买卖合同即已订立,商家擅自取消交易,属单方违约,消费者可继续要求商家履行合同。此外,商家把颜色等种类不全的商品摆放上架,并认定交易成功,涉嫌隐瞒实情、虚假宣传并欺诈消费者,若属实应承担双倍赔偿等法律责任。
入选理由:网络购物自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存在为数不少的假冒伪劣产品,对消费欺诈的手段也不断翻新。而电商平台在电子商务发展初期,并没有起到有效的监管、规范作用。当电子商务成熟到一定阶段时,就必须面对这个问题。
从“双11欺诈门”事件不难看出淘宝商城的尴尬所在:名为商城,实际上仍是一个集贸市场的管理者,对于顾客被忽悠这样的情况,事前无力预防,事后难以弥补。
淘宝通过早期的低门槛、低成本圈地,形成了早期的规模优势,也正是因为如此,造成了今日良莠不齐的局面,而且某种程度上已然形成了难以根治的路径依赖,这种路径依赖,直接制约了淘宝向真正意义上的B2C转型。对于电子商务网站而言,随着电商市场越来越大,规范的必要性也愈显迫切。
蒙牛“致癌门”
国家质检总局12月24日公布了近期对200种液体乳产品质量的抽查结果。抽查发现,蒙牛、长富纯牛奶两种产品黄曲霉毒素M1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规定。其中,蒙牛乳业(眉山)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产品被检出黄曲霉毒素M1超标140%。对此,蒙牛随即在其官网承认这一检测结果并“向全国消费者郑重致歉”,表示该批次产品未进入市场,已全部进行了封存和销毁。公开资料显示,黄曲霉毒素M1为已知的致癌物,具有很强的致癌性。
26日,蒙牛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当地奶牛饲料因天气潮湿发生霉变,奶牛在食用这些饲料后,原奶中的黄曲霉毒素超标。该负责人称,由于眉山工厂原奶质检员在前期的原奶检验上出现失误,导致这一批次原奶中超标的黄曲霉毒素未能检出,而长期以来公司一直在查验该指标。
入选理由:2011年日历的最后一页即将翻过,国内乳业巨头蒙牛却在年根栽了跟头。作为知名乳品企业,蒙牛一直是民族企业的骄傲,如今面对食品安全问题却陷入“知错就改,改了再犯”的恶性循环怪圈。对于这一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蒙牛集团在事发24小时之内连发两条声明:一是向消费者表示郑重道歉,二是声称仅有少量产品不合格,“撇清”其他产品质量问题。有业界人士担忧:此次蒙牛纯牛奶“致癌物超标”事件,可能令消费者在“三聚氰胺”之后好不容易重建的一点信心大受打击。
这是一个集体缺乏诚信与责任意识的行业。要想拯救国内奶制品行业,恢复消费者信心,不仅要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开始,更要从加强行业监管入手。否则的话,等待这个行业的将会是一个更大的市场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