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第A6版:法律服务 上一版3  4下一版
第A6版            法律服务
 
今日关注

2012年1月5日 星期    返回版面目录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唯冠打响ipad商标反击战

来源:中国贸易报  

    ■本报记者  张莉

    近日,深圳市福田法院开庭审理了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案。就在上个月初,深圳唯冠在与苹果公司争夺ipad商标权诉讼中获得一审胜诉,这次深圳唯冠状告国美电器在业界被称为唯冠的“主动反击”。

    国美电器指责深圳唯冠滥诉

    深圳唯冠认为,被告国美电器未经他们许可,擅自在各分店中销售带有“iPad”商标标识的掌上平板电脑产品,在机体等显著位置均清晰标注“iPad”商标标识。国美电器的销售行为已经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要求法院判令国美电器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立即销毁侵权标识与包装,立即停止“iPad”系列商品的广告宣传活动,并承担调查、取证等合理费用和诉讼费用。

    国美电器的代理律师在庭审中答辩称,国美电器销售iPad平板电脑无须知晓这个商标是否侵权。同时,苹果和唯冠之间的商标权诉讼,虽然已经一审判决,但是判决仍未生效,此时深圳唯冠把国美电器诉至法院,属于滥诉,在滥用司法资源,请求法庭中止审理。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的合伙律师朱东升告诉记者,深圳唯冠的起诉行为不构成滥诉。

    他认为,深圳唯冠状告深圳国美电器侵犯ipad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总体上应该是维护法律授予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表现,即便深圳唯冠是在和苹果公司商标权归属之争没有定论的背景下起诉的国美电器,也很难说构成滥诉。在与苹果公司的判决没有生效或败诉之前,深圳唯冠仍是中国内地合法的iPad商标权人,其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商标权是正当合法的。国美电器未经授权销售在机体显著位置均标有iPad商标标识的平板电脑产品,显然涉嫌构成对唯冠iPad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朱东升指出,国美电器在庭审答辩中的“国美电器销售iPad平板电脑无须知晓这个商标是否侵权”说法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国美电器知晓涉案产品侵犯了深圳唯冠的商标权却仍然销售,其行为显然涉嫌构成侵权。但是,《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国美公司可依据该条主张自己不知晓所销售电脑侵犯了他人商标权,并且能提供合法进货渠道证明从而可使自己免于赔偿责任,但是侵权责任还是构成的。

    这起备受业界关注的商标争夺战要追溯到2000年,当时唯冠国际旗下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唯冠国际旗下深圳唯冠又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而当时苹果公司并未推出iPad平板电脑产品。2006年,苹果计划推出平板电脑时,发现“iPAD”和“IPAD”已被唯冠国际注册,于是以撤销闲置不用商标为由,在英国起诉唯冠国际,但最后败诉。随后,苹果决定收购商标权,其下属公司英国“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在2009年与唯冠国际达成协议,以3.5万英镑从唯冠台北手中购得iPad全球商标权。

    在看到iPad平板电脑进入中国内地市场并非一路顺畅时,苹果公司抢先把深圳唯冠告上了法庭,希望将“iPad”商标的中国内地商标权收入囊中,并向深圳唯冠索赔400万元人民币。

    上个月初,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苹果”方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以驳回。法院认为,苹果公司要商业获取他人的商标,应当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应当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与商标权利人订立商标转让合同,并办理必要的商标转让手续。

    苹果公司并不是第一次为商标纠结。早在2004年,汉王在中国注册了“iphone”商标。苹果直到2007年推出iPhone后才意识到侵权的风险,2009年与汉王签订了转让协议,获得所有“iPhone”相关的商标权,付出了365万美元的代价。

    朱东升建议,企业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制定好企业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和保护体系,未雨绸缪。根据企业产品的市场发展、定位和技术含量等建立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制度。就法律层面而言,知识产权学科发展时间不长,企业应该注重和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团队进行有效合作,切实使自己的知识产权得到保护,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享有知识产权的巨大垄断利益的同时,遏制竞争对手,即便在发生意外侵权或被侵权时亦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朱东升指出,本案也反映出苹果公司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失误,在和台北唯冠签订转让合同时忽视了相关市场如中国市场商标的检索以及不同的主体区别,所以即便没有深圳唯冠,也会有其他地方的唯冠公司出现。

关于我们 | 报纸征订 | 投稿方式 | 版权声明
主办单位:中国贸易报社 |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元西桥中国贸易报社